“想想都可怕?!”上海,女子见男友酒后又在河边喝酒祭祀父亲,便催促男友回家,未果后,一脚将男友踹下河,而后离开,结果导致男友溺亡。事后,检方控诉女子故意杀人,但女子辩称知道男友会游泳,以为男友会自己爬上来。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女子系过于自信地过失致人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女子有期徒刑5年半。 2020年2月3日的夜晚,奚某与几位朋友相聚,期间饮用了约一到两瓶红酒。聚会持续到晚上十点左右,奚某的男友沈某也加入了,喝了几瓶啤酒,气氛热烈。 随着时间推移,大家觉得还不满足,于是又去了附近的一家大排档,继续点餐并喝酒,期间又喝了几瓶啤酒。夜深了,二人决定再去便利店购买一些啤酒,买了三听,随后驾车前往一处河边。 到达目的地后,沈某情绪突然变得悲伤,提起已故父亲,开始在河边喝酒祭祀。而奚某则希望尽快离开现场,劝他回家休息。沈某醉得较重,没有听从劝告,奚某见状,情绪激动,站在他身后,突然用脚踹了他一脚,将他踢入河中。 奚某踹完后,随即离开了现场。几分钟后,她返回河边,试图寻找沈某,但发现他已经不在水中,便立即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经过搜寻,确认沈某已在河中溺亡。 事后,检察机关指控奚某涉嫌故意杀人,理由是她在醉酒状态下踹沈某入水,导致其死亡,认为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对此,奚某辩解说,她知道沈某会游泳,误以为他会自己爬上来,没有想到会出事。 法院审理后,依据证据和案情,最终判定奚某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理由在于,案发时她与沈某的关系一直和睦,沈某醉酒后精神尚可,且在案发后她迅速返回现场报警,采取了救助措施。此外,她的供述也显示,她曾相信沈某会游泳,没料到会发生意外。 法院认为,奚某没有明确的杀人意图,她的行为更像是一时疏忽所致,属于过失行为,而不是蓄意谋杀。她的心理状态是轻信自己可以控制局势,低估了醉酒者的反应能力。最终,法院判处她五年半有期徒刑。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检方曾提出上诉,但随后撤回。公众对此事件反响强烈,许多网友认为醉酒状态下人的反应迟缓甚至失控,奚某在明知男友醉酒的情况下,将其踹入河中,理应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判罚应更重。 从法律角度来看,过失致死和故意杀人之间的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故意杀人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会导致死亡,仍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而过失则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没有意识到行为可能带来的危险。 本案中,法院根据证据和行为人的心理状态,认定奚某在当时没有杀人意图,而是因为疏忽大意导致了悲剧。她相信沈某会游泳,低估了醉酒状态下的危险性,因此,判定为过失致死。 你怎么看待这个案件?你是否认为判罚偏轻或偏重?欢迎留言发表你的看法!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量刑?
上海,一对情侣喝完酒后,凌晨2点多开车到了河边,男友拿出酒祭奠父亲,女友想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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