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我房子的妹妹多打给50元钱,本来是5000元! 说实话,我特别讨厌这种小恩小惠,多这50元我富不了,少这50元我也穷不了,没必要,还整的跟欠个人情似的! 今天去和租我房子的妹妹续签合同了,看,我们都处成姐妹了,我这样房东很少见吧! 她已经连续租我房,这是第4个年头了,这次不是租一整年了,而是只租3个月到11月份,因为她买的新房11月份就装修好了! 所以,她提前1个月和我商量:姐,再租给我几个月可以吗?我的房子11月份就可以搬过去了。 我的房子是学区房,这样的房子,不管卖还是租,一般都是在七八月份是最好的行情了,她大概也是想到了,她住到那个时间段,就不好租了,如果我答应她,有可能会耽误房子半年多租不出去。 我当时心里也是犹豫了一下:回家商量一下你哥意见,再回你! 老公也是个很善良的人:连续租了好几年了,给她吧,人,不能总往钱上看,也得讲点人情世故! 当时我就立马把多转的50元钱,红包给她发了过去,她拒收:姐,已经很感谢你了,你别管了,收着就行! 唉!整的我好尴尬,50元,我缺这50元钱吗? 也许,也许,在她的认知范围内,这50元钱,足以表示一下,答应她续租了这几个月的心意吧!
租我房子的妹妹多打给50元钱,本来是5000元! 说实话,我特别讨厌这种小恩小
阿莲小曰
2025-08-23 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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