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男子将价值三万多元的贵重物品用盒子装好,再用链条锁在了奶茶店的餐桌腿上

代码诗人 2025-08-26 13:03:43

杭州,一名男子将价值三万多元的贵重物品用盒子装好,再用链条锁在了奶茶店的餐桌腿上。他每天路过时都会查看物品是否还在,最初一直很安全,可一个多月后,箱子突然不见了。男子随即报了警,并要求店家赔偿,而店家称以为那是没人要的东西,所以当作垃圾扔掉了。 陆先生以前是跑业务的,平时也喜欢去文玩市场逛逛,会买一些南红手串戴在手上。 现在,陆先生从事外卖行业,且在外面租房住,所以觉得把很多贵重物品放在家里不放心,于是就会把东西绑在自己的摩托车上。 大家都看到陆先生的摩托车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袋子、箱子,里面可能装着他全部的家当。 不过,陆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去奶茶店取餐时,顺便在店里喝了一杯,发现店里有个角落很适合放自己的贵重物品,于是就把价值三万多元的家当用一个小箱子装好,放在了角落的餐桌腿上。 当时陆先生还用铁链把箱子捆住了,其他人如果不打开锁,根本拿不下来。 陆先生放箱子的时候,还跟服务员提了一下,服务员也点了头,所以他就更放心了。 陆先生后来说,箱子里有两个克罗心的银饰,还有一个昂贵的戒指,另外还有一些吊坠和天珠,这些对他来说都非常重要。 当然,里面还放了一些信用卡、借记卡。陆先生觉得这家奶茶店24小时不打烊,前台随时有几名顾客,而且到处都有监控,来来往往的顾客也特别多,因此他认为这个地方比出租屋更适合放自己的家当。 最开始陆先生还是不放心,每天骑车子回到这家店外都会看一看,发现箱子一直都在,所以他就更放心了,认为自己选对了地方。 而陆先生的摩托车上还有很多他认为值钱、但没小箱子里的东西贵重的物品,每天就这样风雨兼程地陪着他穿梭在大街小巷送餐。 陆先生放小箱子的时候是4月份,直到5月初,箱子都还在餐桌腿上。但到了5月15号,他路过奶茶店时,发现小箱子不见了,他赶紧停好摩托车,直接跑进店里问店员自己的小箱子在哪里。 对方这才反应过来那个箱子是有人要的,不过他们觉得那就是一个破箱子,所以就当作垃圾扔掉了。 陆先生急得拍大腿,说那是自己的家当,起码价值三万多元,质问店员怎么能把箱子扔了,于是赶紧报了警。 民警来了后,让陆先生拿出家当的购买记录以及相关资料和图片,但陆先生根本拿不出来,说时间太久了,只有一个戒指有相应的照片,却无法证明这个戒指确实在那个箱子里。 最后,民警没有立案,让他们自行处理、协商解决,因为陆先生放箱子的地方是监控盲区,再加上他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把这些东西放进了箱子里。 不过陆先生不服气,说自己放箱子的时候告知了店员,他们也点头同意了,现在箱子被他们扔了,肯定得赔偿自己的钱。 但店员却表示:“我们都会提醒顾客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怎么会容许你把三万多元的家当放在我们店里呢?你说我们点头同意了,完全是无稽之谈。” 最后,陆先生不依不饶,民警也多次上门调取监控,想要协调此事,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后来民警让他们自行处理,毕竟陆先生拿不出证据,店家扔掉一个看似无主的箱子也很正常,再加上陆先生无法证明箱子里确实放了那些贵重物品,店员又不承认答应过帮他保管,因此损失该由陆先生自行承担。 不过陆先生还是不服,最后又找来了记者,再次叙述了这件事,想让记者帮忙讨要说法。 记者了解来龙去脉后也质疑陆先生:如此贵重的东西,为何要放在人家店里?即便店里有监控、24小时不打烊、前台有很多店员,人家也只是为了服务顾客,而非看管你的小箱子,因此也无法帮他向店家讨要说法。 而网友们的看法是:顾客寄存的东西一般都放在前台,哪有直接锁在桌子腿上的?忘记一天两天还说得过去,都放一个多月了,店家肯定会拿起来看看,没发现值钱的东西,肯定就扔掉了。 你要说店员把里面的东西拿走了,可谁主张谁举证呀?店员说那就是个空箱子,啥都没有,而你说里面有三万多元的东西,就得拿出证据来,不是吗? 那么,店员是否需要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店家对顾客存放的财物有妥善保管义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物损失,需承担责任。 但此案中,陆先生既无法证明箱子里有价值3万多的物品,也难以证实店员曾同意保管——他说告知过店员,店员却否认,又无监控或证人佐证。 站在陆先生的角度,他或许真觉得店员默许了存放,丢了东西满心委屈;但站在店家角度,面对一个锁在桌腿上一个多月的箱子,若没明确保管约定,确实可能误判为无主物品。 法律讲究证据,在缺乏关键证据的情况下,店员赔偿的可能性较低。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8月2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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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已德服人

已德服人

9
2025-08-26 13:24

这货脑子有病!

竹韵

竹韵

2
2025-08-26 18:59

店里到处是监控,他还专门挑了个监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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