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警李才坤被判处死刑,面对记者的镜头,他突然掀起自己的衣衫,一件写着“喊冤”的背心赫然出现在镜头之前。 2013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民警李才坤被宣判死缓时突然扯开囚服,露出写有"喊冤"二字的背心。闪光灯疯狂闪烁,他却不知道,这场表演早被法律证据钉死在罪恶柱上。 一切始于2012年7月1日凌晨。深圳龙岗区爱南路的巷子里,28岁的民警李才坤对着毫无防备的班某陆头部扣动扳机。枪响后,他不慌不忙地将匕首塞进死者手中,往裤兜里塞入金戒指,还特意扯乱自己的警服伪造搏斗痕迹。完成这套动作后,他才拨通110报告:"击毙持刀抢劫嫌疑人"。 这个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优等生,出生江西教师家庭,2008年入警时满怀抱负。但龙岗区的琐碎警务磨碎了他的理想——整天处理醉汉闹事和虚假报案,直到遇见班某陆成了转折点。 当时班某陆的老乡因报假案被拘留,这个满身刺青的男人在审讯室里公然挑衅:"你算什么警察?有本事抓我啊!"李才坤查档案发现对方有聚众斗殴前科,一个危险的念头就此生根。 他找到假证贩子黄某某做交易:由黄某某报警称被抢,自己则承诺帮其销赃。随后以"谈话"为由将班某陆骗到僻静巷子实施谋杀。 但破绽比想象中更快暴露。警方发现匕首没有指纹,金戒指来源可疑,黄某某在审讯中很快崩溃交代全过程。案发仅8小时,李才坤就在派出所会议室被逮捕。 2013年3月一审时他突然翻供,声称是"混乱中自卫误杀",还指责警队"潜规则"。但法医鉴定显示班某陆头部中弹毫无搏斗痕迹,心理测试证明李才坤智商111且精神正常。检方揭露其真实动机:既为个人恩怨,也为制造"英雄事迹"谋求升迁。 10月29日终审判决时,法院考虑到他赔偿家属100万元并获得谅解,最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个结果让他当庭失控——但法律不会为扭曲的"正义"让路。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通常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法院认定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仅因民事赔偿达成谅解才从轻发落。那件喊冤背心成了最后表演,而子弹射出的那一刻,真正的警察李才坤早已死去。 【消息源自:《深圳民警李才坤杀人案一审判决死缓》2013-10-29 新华社】
2013年,民警李才坤被判处死刑,面对记者的镜头,他突然掀起自己的衣衫,一件写着
自由的吹海风
2025-09-13 06: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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