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又惹事了!湖北武汉,男子受邀参加朋友女友的生日聚餐,期间,男子与其他两人喝了

沛山评生 2025-09-19 19:25:48

喝酒又惹事了!湖北武汉,男子受邀参加朋友女友的生日聚餐,期间,男子与其他两人喝了一斤多白酒。聚餐结束后,男子饮酒致醉,在朋友的安排下被送往居住地。不料,其在停车场下车后,不慎跌落沟中,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后,男子家属将当天10名聚餐者及停车场等主体诉至法院索赔164万元。 据红星新闻9月18日报道,2024年7月25日,这天正好是罗先生的女友刘某的生日。 罗先生约了好友李、吴二人参加生日聚会,刘某也喊了同事郭某等人加入。 恰好,罗先生、李、吴三人早年北京同事徐某也来到武汉,便被顺路邀请加入。 席间,由徐某、李某、罗先生一起饮酒,他们一共共饮了一斤多白酒。 聚餐结束后,因李某未饮酒,罗先生便让他开自己的车,送吴某和徐某回家。 当晚近23时许,李某驾车到小区停车场,徐某下车时脚步虚浮、站立不稳。 吴某便一直陪着他靠在货车尾部。 李某则驾车离开寻找停车位。 然而,几分钟后,徐某便不慎跌入了旁边的沟中。 直到23时31分,救护车赶到,将徐某送医,李某全程陪同。 经医院诊断显示,徐某因聚餐饮酒后摔落,出现创伤性休克、血管损伤、急性酒精中毒等症状。 次日凌晨1时33分,徐某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随后家属将其火化,未做尸检。 警方在出警后,也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 2025年2月,徐某家属将聚餐10人及停车场产权方、管理方等4家公司共14方告上法庭,索赔164万余元。 对此,罗先生则强烈反诉,要求家属返还垫付的5426元医疗急救费。 一场愉快的生日宴,本是亲友团聚举杯共庆的时刻,却因徐某的不幸陨落,让多方陷入猝不及防的悲痛与混乱中。 相信这不是任何一方愿意看到的。 那么,发生了这样的事,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经审理认定,徐某此次跌亡所产生的各项损失合计1440000余元。 且徐某跌亡的原因,系酒后从高处跌落。 这就意味着,徐某的死亡结果存在两个因素: 1、高处坠落;这主要看停车场的产权及管理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显然,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停车场边缘及交接土地存在一定的落差,这也是徐某跌落下去的主要原因。 而作为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人甲公司及租赁管理方乙公司,应当设置相应护栏等安全设施,以防止发生危险。 但两公司均未采取任何措施,最终发生了跌亡事件,它们均承担安全责任。 至于,其他两公司,因证据不足,徐某家属索赔的诉求无法支持。 2、徐某饮酒:这主要看当天同徐某共同饮酒者是否在席间存在劝酒、灌酒行为,及徐某醉酒后,众人又是否对其尽到了照料等安全注意义务。 虽然徐某醉酒后,聚会的组织邀请者罗先生委托李某驾车将他送回住所。 但在此过程中,徐某来到停车场后,为了寻找停车位,将醉酒后的徐某及吴某单独撇下长达20分钟。 徐某最终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跌亡,这表明李某未能完全妥善完成罗先生的委托事务。 故罗先生及李某均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经综合审理后,认定甲公司及乙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各为25%,即它们各自需向徐某家属赔偿36万余元。 至于罗先生和李某,酌定他们二人各自承担2.5%的责任,即需各自向徐某家属支付36000余元。 至于其他人,徐某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而徐某本人作为成年人,需要对自身安全负责。但他在明知饮酒会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未克制饮酒,最终致使醉酒后跌亡的结果发生。 徐某同样存在过错,需自行承担余下45%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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