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男子好心载朋友回家,没想到的是,由于他开车一路聊天分心发生了车祸,结果导致朋友十级伤残,朋友索赔13万元,但是男子拒绝了。于是朋友起诉他到法院,由于双方构“好意同乘”关系,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话说王某和张某是多年的老铁,2023年两人正好同路,王某想:反正是顺路,就免费带你一程。 谁成想,一路聊天分心,车子一下撞上了高速护栏。 交警来了之后,毫不含糊地给王某认定了全部责任,张某一分钱责都不背。 张某住院治疗后,鉴定是十级伤残,小日子突然全乱了套。 出院那天,他就捏着拳头说:“13万,照价赔!” 可王某心里那个苦,好心搭车,咋就要赔这么多?他硬是拒绝了。 俩人大眼瞪小眼,直接走到了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张某掏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说人家受伤花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这些都得赔。 王某也有理有据:我纯属好意互助,没有想过赔钱;人家成年了,也得自己承担风险;何况我这边也遭了点小损失。 法官听完后说,大家都是好朋友,好意同乘确实是种社交美德,但一旦坐上车,安全义务不能免。 车是危险品,得开得小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私家车无偿搭人损害要减轻责任,但不能在重大过失上占便宜。 王某虽无故意,也没重大过失,但聊车分心,没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这就是全责。 接着,法官秉公裁决:出于公平原则,王某赔张某13万里的60%,也就是差不多7万块。 判决后,俩人都没异议,案件当天就生效了。 通过这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作为司机开车,一定要全神贯注,不得聊天分心,否则很容易发生车祸,到时候后悔莫及。 而一起坐车的人,不要打扰司机开车,如果发现司机言行举止异常,一定要及时提醒或者阻止,预防发生问题。 甭管多铁的兄弟,或者亲朋好友也好,记住在车上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不要等出事了才来后悔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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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听心雨
2025-09-23 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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