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一15岁男孩公交车上睡着被司机反锁车内,因打不开车门从窗户跳下导致脚踝粉

叁号知识局 2025-09-24 13:08:25

安徽宣城一15岁男孩公交车上睡着被司机反锁车内,因打不开车门从窗户跳下导致脚踝粉碎性骨折,家属索赔,法院判公交公司及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偿。 麻烦看官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据“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9月18日报道,2024年5月3日15岁的小唐从某镇站点乘坐公交车前往市区。   乡镇到市区的路程不算短,车子摇摇晃晃,窗外的风景不断后退,没多久他就抵挡不住困意,靠在座椅上沉沉睡去。   少年睡得很香,完全没听到到站的广播声,也没注意到公交已经开进了终点站。   等他再睁开眼时,眼前的景象让他愣住了,车厢里空空荡荡,平时热闹的座位此刻寂静得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他起身走到前门,试着拉动车门,可无论怎么用力,都纹丝不动。   再去后门,也是一样的结果,小唐这才明白,车已经熄火,司机锁好车门走了人,而他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被困在里面。   午间的太阳毒辣,封闭的车厢越来越闷,热气扑面而来,小唐心头的焦急一阵比一阵强烈,他来回转圈,眼神在车厢里到处搜寻,想着能不能找到什么应急按钮。   可标识模糊、设备陌生,他根本没弄明白该怎么操作,站在车窗边望出去,外头安安静静,连个路人影子都没有。   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焦躁和恐惧一齐涌上心头。   在那一刻,他盯住一扇没有完全关紧的窗子,窗缝不大,但勉强能爬出去。   他心里清楚,从这儿跳下去并不安全,可在闷热的车厢里再待下去,谁知道会不会晕过去?   犹豫再三,他踩上座椅,双手撑着窗框,硬是挤出了车身,落地的一瞬间,脚踝传来剧烈的刺痛,整个人差点摔倒在地。   少年疼得直吸凉气,很快脚踝肿胀得像高高的馒头,根本走不了路,父母闻讯赶来时,小唐已经坐在地上,眼泪和汗水糊成一片。   医院的诊断让人揪心:右脚踝粉碎性骨折,需要立即手术。治疗和护理前前后后花去了一万六千多元。   看着孩子痛苦不堪地躺在病床上,父母心里除了心疼,更多的是愤怒,他们认为,公交司机没有履行应有的责任,没有确认车厢里是否还有乘客就锁车离开,这是事故的根源。   可公交公司的态度截然不同,公司拿出监控,强调车辆到站时已进行了语音提示,司机停稳车后操作合规,是小唐自己睡过头错过下车时间。   而且,白天大庭广众之下,少年完全可以选择呼救,而不是贸然跳窗,这种行为不算合理避险,受伤的后果应由自己承担。   双方各执一词,多次沟通,始终没有结果。   走投无路之下,小唐的父母把公交公司告上了法院,他们的诉求很直接:孩子是乘客,乘车期间的安全理应由公交公司负责。   法庭审理中,法官调取了当时的监控资料,也查阅了公交公司的操作规范,关键的问题在于,司机是否履行了“巡视车厢”的义务。   如果司机能多走几步查看,或许根本不会发生后面的意外。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安全负有责任,除非能证明伤害是旅客的重大过错。   法院认定,司机没有检查车厢就锁车离开,确实违反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疏忽。   但小唐已年满十五岁,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事发当时是中午,并非荒无人烟的夜晚,车窗是打开的,他完全可以通过呼喊或寻找应急装置来等待救援,而不是冒险跳窗,因此他自身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公交公司承担七成的赔偿责任,少年自担三成,因为公交公司与保险公司有协议,由保险公司支付约2.29万元,其余2500多元由公交公司自行赔付,这样算下来,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得到了覆盖。   这起案件看似一桩小意外,却引发了关于“责任与选择”的深思。   对公交公司来说,终点站巡视并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而是保障乘客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一个简单的回头检查,就可能避免一场少年的伤痛,也能避免企业的赔偿与争议。   对普通乘客而言,遇到困境时保持冷静尤为重要,现代交通工具都配备了各种应急装置和通道,很多时候呼救或按下按钮,比一跃而下更能保全安全,小唐的经历提醒人们,慌乱之下的选择往往代价沉重。   说到底,这是一起少年和企业之间的“责任较量”,一个是年少轻狂下的错误决定,一个是制度执行上的疏忽大意。   两者交织,才酿成了最终的事故,幸好,法律在其中划清了界限,既不让乘客的权益白白受损,也要求个人为自身行为买单。   这样的判决,不仅是一份赔偿结果,更是一堂活生生的公共安全教育课。   这场插曲过去,小唐或许会在未来的日子里一瘸一拐地回忆起这段经历,公交公司也该从中汲取教训,把“多走几步”的检查变成习惯。   毕竟安全从来不是口号,而是细节里的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大家认为应该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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