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上海老人跪拜亲生父母遗像、相拥亲姐姐痛哭的一幕,让无数人泪目:支撑他走到这

深度程磊 2025-09-24 16:17:00

71岁上海老人跪拜亲生父母遗像、相拥亲姐姐痛哭的一幕,让无数人泪目:支撑他走到这一步的,不是血缘,而是继女二十年来的陪伴与坚持。 出生在南京的花先生,幼时因家境贫困被过继到上海,从此与亲生父母天各一方。直到双亲离世,他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这份遗憾,成为老人心中难以抹去的阴影。几十年间,“回老家寻根”的念头始终萦绕在心头,却因为养父母尚在,他不敢开口。那是对养育恩情的顾忌,是一份沉甸甸的孝心。 养父母过世后,花先生已年过七旬,压抑已久的愿望愈发强烈。然而真正让这段寻亲之路启动的,是他的继女。二十年来,花先生抚养继女长大,从未亏待过她。继女看出了父亲反复低头叹息、喃喃自语的心思,于是郑重对他说:“爸爸,你想要回老家寻找亲人,我支持你,以后我来帮你找。”一句话,点燃了老人心中最后的希望。 2024年,父女二人专程来到南京江宁寻找当年的老宅,可惜线索太少,没能找到任何亲属的踪迹。老人失落至极,甚至动过放弃的念头。老战友帮忙发视频寻人,信息扩散了一年多,依旧石沉大海。就在花先生心灰意冷之际,继女再一次鼓励他:“再坚持一下,说不定就成功了。” 事实证明,坚持终有回报。历经一年多波折,花先生终于找到了亲生姐姐。姐弟俩紧紧相拥而泣,姐姐为弟弟安排了拜祭父母的仪式。花先生跪拜遗像时,泪如雨下。面对记者采访,他说:“最该感谢的就是继女,是她的支持,才让我圆了半生心愿。”继女则回应:“虽然他是我的继父,但二十年来,他给了我父爱。我愿意用行动回馈。”这一段亲情故事,让无数网友动容。 然而,当泪水干涸,我们不得不冷静思考:继女是否有法律上的义务帮助继父完成这样的个人心愿?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养父母的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三点属于法律规定的硬性要求,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子女必须帮助父母实现个人愿望。因此,从严格的法律层面讲,继女并无强制性义务协助继父寻亲。 但法律之外还有伦理。二十年的相处,继女早已将花先生视作真正的父亲。在看到父亲因寻亲无果而失落甚至痛哭时,她内心生出难以割舍的责任感。她的帮助不是法律的要求,而是亲情的自然流露。这恰好印证了一个事实:法律设定的是底线,道德和感情往往提供温度。 接下来,问题又来了:继女与继父之间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若在未成年时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换句话说,如果继父在继女成长过程中承担了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责任,那么法律会认定双方之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在本案中,花先生二十年来抚养继女,与她建立了事实上的父女关系。因此,在法律上:继女需承担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她也依法享有继承权。将来若花先生离世,继女在遗产继承上与亲生子女并无差别。这一制度安排,正是为了保护重组家庭中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既无权利、又无义务”的尴尬。 这个案例也折射出几个社会层面的矛盾。首先是血缘与养育的冲突。养父母给予了养育之恩,而血缘亲情却始终是老人心中最深的牵挂。很多人一生都在这两者之间徘徊。其次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认定。在一些家庭里,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往往在老人去世后引发继承纠纷。而法律通过“抚养关系”的认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为社会提供了稳定预期。 再者,案例中的继女并没有因为没有血缘就逃避责任,而是选择主动承担。这在当下社会极具教育意义。现实中,并非所有继子女都会如此。很多家庭矛盾、甚至诉讼,往往就出现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赡养、继承纠纷之中。正因如此,这样一个温暖的故事才更显得弥足珍贵。 从普法角度来看,我们需要清楚几点:第一,赡养父母是法律强制,帮助实现个人心愿是道德选择,不能混为一谈。第二,继父母与继子女若形成抚养关系,则在法律上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继女在赡养义务和继承权利上与亲生子女无差别。第三,继承纠纷中,抚养事实的认定尤为关键。很多继子女因缺乏证据,无法证明抚养关系,最终被排除在继承人之外。因此,家庭中若能通过协议、公证等方式明确身份认定,能够有效避免争议。 花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有边界,但亲情无价。法律规定了最低的责任,但家庭中最动人的往往是超越法律的自愿选择。继女的坚守,让一个老人圆梦,也让社会看到了家庭温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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