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秦简上记载的两千多年前的一起杀人案,以及侦破过程: 秦王政二十二年十月的一个早晨(约公元前225年),天刚亮没多久,南郡江陵邑(今湖北荆州一带)的乡勇喜扛着农具去田里,路过佃农安和他弟弟宜的住处——那是一间靠河的小土屋。喜老远就看见屋门没关严,地上还渗着暗红色的血,他心里一紧,推门进去,竟看见安、宜和他们家的帮工倒在炕上,都没了气,脖子上全是刀伤。 喜吓得赶紧跑去报官。负责查案的是当地的狱史(类似现在的刑警队长)彭沮和衷,他俩带着帮手很快到了现场。仔细看下来,有几个关键线索:三个人的伤口都很整齐,是被窄刃的环首刀砍的;屋里装钱的布袋子不见了,陶罐被摔碎,米撒了一地;门后泥地上留了半个鞋印,是草绳编的粗麻鞋,鞋底还沾着河边特有的青泥和芦苇屑。 他们问了附近的人,安的妻子说,前一天傍晚,安从集市收租回来,带了三百多枚秦半两(秦朝的钱),就放在炕边的布袋子里。还有村民回忆,三天前见过一个左边额头有疤的魏国人来借水,那人说想往冥厄关(秦魏边境的关口)走,穿的鞋和现场的鞋印看着差不多——后来才知道,这人是个“隶臣”,就是因犯罪被罚给官府干活的人,名叫巍。 彭沮和衷没耽误,第二天一早就开始查。他们先翻了官府的隶臣名册,很快找到巍的记录:31岁,魏国人,之前因为没按时服徭役被罚做隶臣,十月初从江陵逃走了,左边额头确实有块烫伤的疤,还跟一起干活的人说过“想回魏国,可没钱”。 线索往边境方向指,他们又去查河边的渡口。船夫说,今早天没亮时,载过一个额头有疤的男人往北过河,那人腰里挂着环首刀,还掉了半片刀鞘,鞘上刻着个“魏”字。彭沮立刻判断:巍肯定是想从陆路去冥厄关,那半片刀鞘就是关键证据。 他们分了两路:一路去冥厄关设卡,查带刀的路人;彭沮带着人沿着渡口北边的小路追,问路上遇到的樵夫和猎户。第三天早上,一个猎户说,刚看见“带刀的魏国人”躲进了西边的山洞。 彭沮带人围住山洞,先喊话说“刀鞘我们找到了,有人看见你了”,里面没动静。等了一会儿,他们故意假装要走,巍果然持刀冲了出来,早有准备的帮手立刻把他按倒。当场搜出他身上的环首刀(刀刃上还有血迹)和布袋子,里面装着317枚秦半两,那半片刀鞘跟他的刀鞘正好对上。 抓回巍后,彭沮和衷按照秦朝的规矩审案——先把证据摆出来:鞋印、刀鞘、布袋子,再叫船夫和猎户来对质。巍一开始还不承认,说“刀是买的,钱是打工挣的”。可彭沮问他“刀鞘上为啥刻‘魏’字”“你的鞋印为啥跟现场的一样”,巍答不上来,最后终于说实话。 原来巍想逃回魏国,可没钱赶路。看见安收租带回布袋子,就起了歹心。案发那天半夜,他趁安、宜和帮工睡着,持刀进了屋,先砍死安和宜,帮工惊醒反抗,也被他杀了,然后拿了布袋子就跑,路上还换了双楚人的麻鞋,想蒙混过关。 按照秦朝的法律,“杀三个人抢钱”是重罪,加上巍是逃亡的隶臣,罪加一等。最后判了“磔刑”(一种分裂肢体的死刑),在江陵的集市上行刑,让百姓都看着,警示大家别犯罪。搜出来的秦半两,也还给了安、宜的家人和帮工的亲属。 这个案子能留下来,全靠岳麓秦简的记载——它不是编出来的故事,每一步都有真实记录。而彭沮和衷的查案过程,更让人佩服。 他们没靠逼供,全凭找证据:从伤口判断凶器,从鞋印锁定巍的身份,从刀鞘找到铁证,连路上的猎户、船夫都仔细询问,没放过任何线索。两天就抓住了凶手,还把每一步查案、审讯的过程都记清楚,完全按秦朝的法律来,不马虎也不急躁。 要知道,两千多年前没有现代的侦查手段,全靠眼睛看、耳朵听、脑子想。彭沮和衷的细致和负责,不仅为死者讨回了公道,也让我们看到秦朝基层官员的专业——他们没把案子当小事,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守住了当时的秩序,这份认真,哪怕过了两千年,依然值得认可。
明军是不是没饷就不能打?发足饷就真没人能挡?1627年,皇太极亲率大军来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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