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用黑公关污名化公众安全关切
“黑公关”这个词被某些企业滥用,本质上是一种胡搅蛮缠的危机公关策略。
对一家企业和产品的批评,无论是来自专业自媒体博主还是来自普通用户,都可以粗略地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批评的问题真实存在,而且对公共利益造成了伤害。这种情况下品牌和产品被人批评,稍有常识的人都能明辨是非,知道这叫罪有应得。
第二,批评的问题真实存在,但属于偶发的意外情况,产生的影响也不太严重,这种情况下被舆论群起而攻之,的确是会有点委屈。可是,消费者和自媒体博主又不是你爸你妈,谁也没有责任去呵护你的成长,谁也没有义务去包容你的不幸。你被批评了,我只能劝你放平心态,说得直白点就是自认倒霉吧,世界就是这么残酷,舆论就是这么无情的。
第三,批评的问题真实存在,也伤害了公共利益,此时有竞争对手砸钱购买流量把影响力扩大,借此抢占市场份额。这种做法的确不算多么堂堂正正,也的确不适合摆上台面来做,可是追根究底,如果不是你家的产品和服务存在问题给竞争对手递了刀子,人家拿什么捅你呢?
第四,批评的问题并不存在,或者关键的指控与客观事实不符,是竞争对手花钱购买流量凭空捏造抹黑的,这个就是典型的“黑公关”。从商业道德层面来说,这是下作可耻的,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是《刑法》明确禁止的损害商誉犯罪行为。
企业遭遇了“黑公关”,的确不应该忍气吞声,而是可以用舆论和法律两种武器来维护品牌声誉,保护企业权益。但是,作为一家拥有广泛知名度和强大政府关系的大公司,把自己打扮成面对“黑公关”毫无还手之力的弱势形象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道理很简单,如果真的是有组织的黑公关行为,真的是有博主收了钱来造谣抹黑,那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公关专业人士来说也是很容易辨别的。大企业发现这种行为,你也不用发什么律师函警告,警告有啥用啊,直接报警抓人就完了。
自媒体博主又不是什么训练有素的杀手,做事不可能毫无痕迹,真要是收了钱来造谣抹黑,公安介入是很容易查清楚的。你一个全国知名的大企业,总不可能在辖区派出所报警无人受理吧?
不报警,要么是人家有理有据的批评并没有冤枉你,要么就是你家企业也干过很多黑公关的事给竞争对手捅刀子,有把柄在对方手上。
把自己打扮成楚楚可怜忍辱负重的“黑公关”受害者,大可不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