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等。这无疑是勇敢的开始。 “剩女”这个刺耳的标签,让大龄未婚女性承受了太多无端压力。春节饭桌上亲戚的追问、职场晋升的无形天花板、网络上的污名化,都在伤害着她们。婚姻自由本就是公民权利,幸福也不止一种模式。这次立法不是简单约束极端行为,而是对将女性价值与婚育状态强行捆绑的文化“软暴力”宣战,是把道德评判上升为法律约束,期待更多地方跟进,让女性真正摆脱污名束缚。
山西省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25年12月
佩里
2025-10-26 1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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