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报道,上海一男子给母亲办丧事时才知道,母亲数百万的房产只给了3个女儿,他这独子一毛钱没捞到。盛怒之下要求姐妹们放弃房产,遭拒后竟将老母骨灰扣留,不准下葬…… 上海青浦这起家事案,刷新了人伦底线!男子王某(化名)为争房产,竟把母亲骨灰扣在墓园7个月,放话“不把房子给我,就不让妈下葬”,最终被姐姐们告上法庭,落得败诉又挨骂的下场。 这场闹剧的伏笔早在2016年就已埋下,当年王某父亲去世,落葬在父母早年买好的合葬墓地,而登记在王某名下的墓穴证书,从此由他保管。 谁能料到,这张证书日后会成为他要挟姐妹的“筹码”, 2022年母亲陈阿姨去世,姐妹们准备让父母合葬时,王某突然翻脸。 原来陈阿姨生前早立了公证遗嘱,把房产留给三个女儿,这份遗嘱合法合规,是老人真实意愿,且公证遗嘱长期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 得知无法继承房产,王某情绪失控,直接叫停落葬,把母亲骨灰当成谈判工具,多次交涉无果后,三个姐姐只能诉诸法律,连墓园也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掷地有声:墓穴是老夫妻的合葬用地,使用权属于逝者本人,子女仅有代为行使的权利,王某无权凭证书单方面阻挠。 更重要的是,扣留骨灰违背公序良俗,既触碰道德底线,还可能涉嫌侵犯财产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墓园作为服务机构,本就有协助落葬的义务,不能盲从王某的无理要求。 最终法院判令王某立即配合落葬,可这场争斗早已两败俱伤。 王某没拿到分毫房产,反而落得“不孝”的骂名,亲情彻底破裂,老母亲本该入土为安,却因儿子的贪婪迟迟无法安息。 此案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不容小觑,只要是老人真实意愿、程序合法,就该得到尊重。 遗产纠纷再激烈,也不能拿逝者做赌注,扣留骨灰不仅不道德,还可能触犯法律。 其实避免这类悲剧很简单,老人生前尽早明确遗愿,通过公证等合法形式固定。 子女间若有争议,该走法律途径就走,别让金钱撕裂亲情,王某的结局已经证明,用孝道和人伦换利益,最终只会一无所有。 亲情本应纯粹,不该被房产这类身外之物裹挟,长辈骨灰承载的是思念与敬重,用它做争夺财产的筹码,是连“入土为安”的基本底线都抛之脑后。 这样的争抢,即便侥幸得手财产,也早已输掉了最珍贵的亲情,败光了做人的人品,这些一旦失去,便再也无法挽回。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信息来源:江苏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