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这场悲剧哪是“故意伤害”? 分明是法律对弱者的苛求! 狗咬伤孩子,主人拒不调解还带一群人砸门闯宅,把老人围在中间拳打脚踢! 老人随手摸刀乱挥自保,这怎么看都是被逼到绝路的反抗,可偏偏被按上“故意伤害”的罪名! 更戳心的是申家五次报警,半小时里愣是没等来救援。要是警察能及时到,哪会走到人命关天的地步?法律早说过不能苛求防卫人在紧张时精准拿捏力度,凭啥到这儿就变了味? 真正该追责的,是始作俑者的暴力闯宅,是迟迟不到的救援。要是连在家被围殴都不能还手,普通人的安全感在哪?你觉得这算正当防卫吗?来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