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一车辆发生自燃,外卖小哥从附近警务室借来灭火器灭火,不料次日,被索赔2个新的灭火器!小哥:有点寒心!网友:“要赔也是起火车主赔,因为起火车是受益方,外卖小哥是施救方!” 那天下午3点,烈日当空。 一辆私家车在路边突然冒烟起火,火苗瞬间蹿上引擎盖,司机慌了神,站在一旁手足无措。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送餐路过的外卖小哥一个急刹,冲进附近警务室:“我借个灭火器,有人着火了!” 没等批准,他拎起两个干粉灭火器就往现场跑。 一趟、两趟,他顶着浓烟扑向火源,直到火势被完全压制。 全身白灰,衣服被烤得发烫,但他顾不上喘口气,转身骑上电动车继续送单——下一单,只剩12分钟。 本以为是见义勇为的暖心故事, 可第二天,噩耗来了:警务室通知他,必须赔偿两个全新的灭火器,否则影响单位考核。 “我当时救人,哪想到用完要赔钱?可他们说规定如此……” 小哥低头搓着手,声音越来越小:“我不怕花钱,我是觉得——心凉了。” 这话一出,全网炸了! “他救的是车,更是人命!结果倒好,英雄成了‘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要是没人救,火蔓延到加油站呢?你们赔得起吗!” 更有人翻出法律条文:这属于‘无因管理’——善意救助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反而应被补偿! 我们总说“好人有好报”, 可现实一次次让善良的人站在风里。 一个灭火器价值不过几百块, 但外卖小哥这一跪(不是真跪,是心跪),跪碎了多少普通人挺身而出的勇气? 值得深思的是:制度为何不能为善行留一道门? 为什么总要用“规定”去寒热心肠,而不是用温度去解释规则? 后来,当地警方回应将“重新评估处理方式”,并承诺不再追责。 可我们更希望听到的,不是“通融”,而是—— “谢谢你救了人,灭火器我们补,你是我们的骄傲。” 请记住那个浑身粉尘、默默离开的背影。 他送的不只是外卖, 是在危急时刻,把“人性”二字,准时送达。路遇自燃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