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和婆婆散步后,有些尿急,婆婆领她去一家康养中心二楼上厕所。[嘘] 第二天,却接到民警电话,紧跟着,康养中心张贴告知函,说她们强行进入不对外开放的卫生间,造成漏水,损毁地板,损失高达3到5万,要求赔偿,否则就起诉,女子丈夫看了监控视频后,却提出4点疑问。 浙江的李女士近来遇到一件始料未及的烦心事,一次寻常的如厕经历,竟让她面临数万元的赔偿要求,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事情源于去年十一月的一个周末,李女士与婆婆在小区附近散步时,因一时内急,婆婆便带她前往熟悉的社区康养中心,当时中心大门虚掩,内部虽未开灯却未上锁,二人进入使用二楼卫生间后便离开了。 没想到第二天,李女士接到警方电话了解情况,随后更在社区公告栏看到康养中心发布的告知函,指责她们"强行进入"非开放区域,使用卫生间后未关水龙头导致漏水,造成地板浸泡,预估损失在三到五万元之间。 面对指控,李女士的丈夫在查看监控后提出几点质疑,首先,中心大门当时并未上锁,"强行进入"的说法从何谈起?其次,监控视频中能清晰听到,家人离开时卫生间的水流声已经停止。 更值得注意的是,监控画面显示,在保安凌晨发现漏水时,距离漏水点最近的水盆居然是干燥的,如果水龙头持续开放超过十一个小时。 这种情况实在不合常理,此外,在尚未完成维修和实际定损的情况下,对方如何能精确计算出赔偿金额? 康养中心方面则坚持自己的判断,他们提供的监控显示,从李女士婆媳离开到漏水被发现期间,再无人进入过该卫生间,他们认为这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责任在李女士一方。 这篇题为“婆媳上厕所被索赔数万”的报道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网友们从不同角度发表了看法。 “仅凭‘之后无人进入’的监控就断定是婆媳没关水龙头,这个逻辑站不住脚,水管老化爆裂、阀门故障都有可能,况且水盆是干的这个细节太关键,持续流水11小时,最近的水盆怎么可能不溅湿?” “大门虚掩着,里面亮着灯(即使不是全部),正常路人都会认为在营业吧?难道每个想上厕所的市民都得先找负责人签个使用协议?” “毕竟不是纯公共场所,在非服务时间进入私人区域确实欠妥,但上升到‘强行进入’并张贴姓名公示,有点维权过当的感觉。” “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因果关系举证,康养中心要证明漏水确实是婆媳使用时操作不当直接导致的,而不是管道本身存在问题,目前看,他们的证据链比较薄弱,‘唯一可能性’推论在法庭上很难被采信。” “这件事最尴尬的是,以后所有便民场所可能都会因噎废食直接锁门,真正需要厕所的急症病人、环卫工人反而更不方便,如何在管理和便民间找到平衡点,需要智慧。” “我家店铺发生过类似情况,后来查监控发现是第一个顾客使用后阀门渗水,数小时后才彻底爆发,不能简单把责任归咎于最后的使用者。” 您认为社区服务机构是否应承担更多的便民义务?类似纠纷中,怎样举证才能更公平界定责任?如果您是物业方,会采取哪些措施避免此类矛盾?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您的见解。 信息来源:网易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