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就有报道,其中专家提到:“很长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很多时候早已习惯性称呼“琉球群岛”为“冲绳”或“日本冲绳”,这种称呼等于暗示我们已经承认了琉球的主权归属于日本。这样的叫法并不准确,甚至是误导。美国亦曾强调不对琉球群岛的主权做界定。”这里就得说一下琉球的历史。公开资料显示:“1372年,琉球诸国成为中国明王朝的藩属国。1429年,统一后的琉球王国仍一直与中国保持着宗藩关系。明亡后,琉球继续向清政府朝贡。1663年,琉球正式被清王朝册封,从此琉球使用清朝年号,向清朝纳贡,历代琉球王都向中国皇帝请求册封,从未间断。”2013年人民日报的这篇报道,也梳理了琉球主权来龙去脉。其中提到:“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设军队的琉球,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此后,清政府多次抗议和交涉未果,受当时时局影响,该问题一直被拖延处理而未了结。”该报道还提到:“《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以及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琉球被日本夺走。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依照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可以再议。”2016年另外那篇报道里的专家也提到:“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曾两次提出将琉球交给中国,但未获(蒋介石)正面回应,此事遂寝。”“二战结束之后,琉球群岛在美国的管理之下,直到1971年美国和日本才签署了《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琉球群岛交给日本管理。但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971年美国只是将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了日本,实际上未认定琉球主权的归属。”该专家说:“1971年,美国和日本签订的《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英文版本并未使用“返还”“归还”等词语,而使用了“放弃、移交”的用法,而且仅指移交行政管理权。”这里需要补充一下,哪怕只是移交行政管理权,这也是背着中国去签定的,违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协定》,这是非法的。另外,该专家还提到:“冲绳是日本人强占琉球群岛后才起的名字,而不是其正式、传统称呼,日本曾多次要求美国将琉球群岛的名字改为冲绳群岛或日本西南诸岛,但一直为美国所拒绝。现在看来,美国非常明白使用不同的词汇表达的含义完全不同。美国这样做的意味值得我们深思。”“琉球群岛的地位按道理、法理、历史来讲,其实到现在也可视为未定。”历史上,残暴的日军在琉球群岛也没少干屠杀之事。1945年4月,日军在二战末期对琉球群岛平民实施的琉球大屠杀。有资料显示,当时琉球本岛人口由47万骤降至11万,其中约27万人被确认为屠杀遇难者,另有14万人因幸存者缺失导致死亡原因未明。日军强行吞并琉球王国的几十年时间里,也一直没把琉球人民当人看,当地居民哪怕只是说了几句方言,只要被发现,也会引来杀身之祸,被日军随意打杀。哪怕一直到现在,日本对于琉球原住民的偏见与歧视仍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