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冯某深夜潜入一家单位的办公室,十分钟之内便偷走保险柜内的32万现金

梅姐说法 2025-11-24 23:44:02

上海,一名男子冯某深夜潜入一家单位的办公室,十分钟之内便偷走保险柜内的32万现金。就在携款出逃时,搭乘的网约车却遭遇车祸,即便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冯某还是死死抱住了怀中的包裹。母亲得知消息后赶到医院探望儿子,情急之下,冯某对着妈妈使眼色,并且将包裹交给了妈妈。邹某瞬间就明白了儿子的意思,立刻将沉甸甸的背包带离。 新民晚报11月2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包裹带离出医院之后,邹某迅速回到员工宿舍,将赃款进行分装,分别藏匿于酒缸跟卫生间的凹槽中。最后,侦查人员还是查到了邹某身上,很快就找寻到赃款。 今年3月份,早之前就有作案前科的冯某,又准备重出江湖。冯某具备非常高超的开锁技术,这次他的目标是静安区的一家单位,他准备夜探财务室看看,是否能有所收获。 摸黑进入到办公室之后,冯某很快就锁定了财务室内的保险柜。凭借多年来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冯某三下五除二就把保险柜给撬开了。 打开保险柜,冯某发现里面满满的全是现金,清点了一下,好家伙,整整32万元!冯某立刻将现金全部塞进背包里,前后不到十分钟时间,就有了满满当当的收获。 逃离现场之后,冯某喊来了一辆网约车,他准备带着这些现金逃离出省。谁知道网约车在路上突然发生了车祸,冯某当场受伤。 被120救护车给送到医院之后,即使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冯某内心还是惴惴不安,仍然死死的将现金包裹给抱在怀中。 生怕出事,冯某立刻联系了自己的母亲邹某,告知情况之后,让她赶紧过来探望自己。很快,邹某就来到医院,冯某立刻朝着自己的妈妈使了使眼色,然后将背包递交给她。邹某立刻心领神会,带着背包匆匆离开了医院。 邹某回到员工宿舍之后,先是对现金进行了清点,发现儿子这次的“业绩”着实斐然。于是就拿出了几个塑料包装袋,将这些现金进行了分装:一部分塞进了浸泡葡萄酒的酒缸内;一部分则藏入了卫生间的水池凹槽内。 而冯某这边,根据单位提供的监控视频,很快就锁定了是冯某所为,工作人员来到医院将冯某给逮捕。而顺藤摸瓜,调查到事发当天,冯某的母亲邹某前来医院探望,临走时还带走了冯某的背包,民警很快就锁定到了邹某。 工作人员来到邹某的宿舍侦查,查到了现金的藏匿处。面对赃款,邹某则声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些是赃款,还以为是自己儿子在外面打工挣回来的呢! 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的侦查跟询问,邹某实在是难以抵挡心理防线,最后也承认,确实知道儿子有犯案前科,可能这些钱款确实来路不明,但是还是坚持协助隐藏。对于自己的行为,邹某也感到非常悔恨。 经过审核认定,冯某因为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且处以罚金5万元;邹某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以罚金1万元。 1.冯某盗窃钱款,伙同自己的母亲邹某,希望对方能够帮助隐瞒,转移账款,藏匿到宿舍里。邹某虽然狡辩自己并不知道这是赃款,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协助藏匿赃款,明知是犯罪所得但是仍然予以窝藏、转移的,此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会处以罚金。 邹某作为犯案嫌疑人冯某的母亲,明知道儿子有盗窃前科,并且也没有正当收入,却矢口否认称不知道这是赃款,还帮助儿子藏匿赃款,已经构成了“明知”要件。分装现金、藏匿在酒缸、浴缸凹槽等处,属于典型的窝藏行为。因此,邹某也同样面临刑事处罚,还要被处以罚金。 2.冯某具备犯案前科,这次又入室盗窃,非法获得收入32万现金,他的这些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入室盗窃属于加重情节,而且盗窃赃款高达32万元,已经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法定刑期则为10年以上,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另外,行为人还会被处以罚金,并且没收财产。 从本案来看,冯某之前就因为盗窃被判刑,后来释放出来仍然不知悔改,继续犯罪构成累犯,因此本次量刑,则会从重处罚、刑期更重。 非法收入不可贪图,一念之差就会构成犯罪。看完本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不妨一起来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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