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像悲喜剧,时代变迁,如今读来可以像爽文?如果要我说巴尔扎克最好的作品,我会说是《高老头》。最喜欢的?《欧也妮·葛朗台》。如果当做爱情故事来初读,是悲剧;读得多了,便越来越觉得是充满讽刺意味的喜剧;到如今简直是爽文了。书出版已近两百年——书中的故事距今也已两百年——说来大概不算剧透了:人在法国外省索米尔城的葛朗台老爹,箍桶匠起家,靠苦心经营,靠装傻充愣,靠精刁盘剥,成了一城里的知名首富;但他如此吝啬,以至于自己连带他温良纯真的太太与独生女欧也妮,连同唯一的女仆长脚拿侬,都过着紧巴巴的生活;也就是同城的公证人叔侄三人与银行家一家三口,略知他的家底,试图迎娶欧也妮。故事开始时,葛朗台老爹在巴黎的兄弟纪尧姆,声名显赫的人物,破产了;临自杀前,纪尧姆将自己风流纨绔、不明真相的独生子夏尔送到索米尔城来,写信希望葛朗台关照他;纯真的欧也妮对夏尔一见钟情。得知父亲死讯、自家破产的真相后,夏尔从天上落到人间,一度痛苦,深感欧也妮的温柔照顾,与她两情相悦。老葛朗台把夏尔仅剩的一点珠宝——包括他母亲的梳妆盒——低价骗走,安排夏尔去了印度做生意。欧也妮将私房钱给了夏尔,二人海誓山盟之后分别了。当故事推进到葛朗台太太和先生先后过世,给欧也妮留下了千万家私之时,这个故事疑似要以大团圆喜剧结尾:没有谁可以阻碍欧也妮和夏尔了。如果夏尔,父亲破产穷困潦倒一交从贵公子跌成穷光蛋的美少年,拿着欧也妮的资助远走高飞去谋出息,顺便带走欧也妮少女真心,最后满载而归,就像白马王子迎娶公主……多完美的故事?然而这就是《欧也妮·葛朗台》的微妙之处:这小少爷义无返顾地堕落了,决定迎娶另一门亲事,攀另一家侯爵的高枝。巴尔扎克小说的规律之一:善良的角色几乎都是绵羊般的圣徒,人生路上总要挨饿狼撕咬几口。欧也妮是个地道的外省姑娘,不幸爱上了一个巴黎花花世界过来的小表弟。她因为过于纯真而一度颇感自卑,之后又因为同情表弟的遭遇,带上了一点母性的关怀。她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甚至不知道自己的高贵。为什么巴尔扎克写混蛋可以写到形形色色,对善良的人只有圣徒这么一种角色?出版商们说他言而无信,感情上他也见异思迁,据说他母亲也认为他自私自利。他和自己笔下的夏尔,以及千万在人间沉浮的算计者,有着深深浅浅的类似。作为爱情故事,至此为止是个悲剧:欧也妮这纯真、圣洁、脱离尘世、生于忧患、充满怜惜体谅包容牺牲的爱情,偏偏遇到了唯利是图的白眼狼。但《欧也妮·葛朗台》的妙处,就在这里:欧也妮的爱情以悲剧结尾了,但没完呢。欧也妮下嫁给了追求自己多年的公证人之侄蓬风先生,她的庞大资产,让蓬风激动得下跪宣誓,“我做你的奴隶!”欧也妮的条件是婚后没有夫妻生活,以及,蓬风替她去巴黎送回梳妆盒,并为夏尔的父亲还清债务。故事的结尾,蓬风面见夏尔,递还了梳妆盒,得知自己父亲债务得清,自己挣的二百万法郎得保无虞时,先颇为高兴,忽然意识到一件事。“那么欧也妮现在很有钱了?”“她昨天有一千九百万,现在只有一千七百万了。”夏尔惊呆了。他刚知道自己放弃的这段爱情有多昂贵,然而已经晚了。于是,这又成了一个充满讽刺意味的喜剧了。那些贪图资产的人,最后无一得手:老葛朗台临走什么都带不去,蓬风很早就过世,夏尔错过了欧也妮:他们想要利益,却得不到利益。欧也妮自己一辈子最重爱情,最不在意的就是钱,但命运的玩笑,她得不到爱情,父母都逝去了,却偏偏拥有数之不尽的金钱。某种程度上,本书真正的主角是葛朗台老爷子。男女主角是小说的骨,他是小说的肉。巴尔扎克开头就明写葛朗台吝啬:葛朗台要吃肉,也靠佃户送,妙在他老人家因为吝啬,百无禁忌,连乌鸦肉都吃。当女仆提醒他“乌鸦吃死人肉”,他就反驳:“我们人就不吃死人吗?不也吃遗产吗?” 欧也妮心爱着表弟,背着爸爸给他预备了梨子、葡萄、鸡蛋、白葡萄酒、面包。表弟不知人间疾苦,吃得自由自在。结果葛朗台老爹回来了,大怒,“猫儿上了房,耗子就在地板跳舞啦!”葛朗台就是这部小说的灵魂,是那个金钱至上时代的表征。这本书中除了欧也妮、母亲和拿侬之外的俗人,都是葛朗台的延伸:利益至上的世界。到葛朗台老爹死时,高潮出现:“到那边向我交帐!”这是他的遗言,是整部小说最经典的一句喜剧对白。他是这部讽刺喜剧的真正主角。但喜剧并没随着葛朗台的死而落幕:他是一切狂热逐利者的人间化身。而只要逐利的狂热还在,这出喜剧就还能继续演下去。当然,巴尔扎克也没赶上时代思想变迁:他多少还有点恋爱脑,或者,他笔下的人物有点恋爱脑:1835年,一个手握一千七百万身家,却被初恋辜负的女子,纵然初恋知道她有钱了于是痛悔不已,但还是个悲剧。2025年,一个手握一千七百万身家的姑娘,还让渣男初恋知道她有钱了,于是痛悔不已——这可是个爽文啊!
出版时像悲喜剧,时代变迁,如今读来可以像爽文?如果要我说巴尔扎克最好的作品,我会
张佳玮足球说
2025-11-25 18: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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