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儿戏,俩个成年人,自愿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只要附合法律规定,法律不禁止的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不是你说结婚就结婚,说撤销就撤销。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假结婚。至于女方为了多分房子而与男子结婚,现在男方死亡,你就说是假结婚,那仅仅是你自己的理由,你的理由,并不影响法律认可的结婚证的真实有效性。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合法有效的。价值200万的动迁房,既然登记在俩个人的名下,说明,这套房的产权是俩个人共有的,男方死亡,其中50%就是男方的遗产,男方的继承人,可以合理合法的分得法律规定的一部分。男方的遗产,50%,由男方的父母,妻子,各继承三分之一,也就是各继承16.666%(33.33%)如果男方父母没有生活来源,可以多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