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子在几个月前,给73岁的哥哥打电话,发现哥哥气若游丝,说话有气无力,女子

韩胤案件 2025-11-28 23:02:55

天津,女子在几个月前,给73岁的哥哥打电话,发现哥哥气若游丝,说话有气无力,女子放心不下,上门去看望哥哥,不料遭到嫂子的拒绝。前几天,女子姐妹3人再次前去看望哥哥,但嫂子行为怪异,始终不让他们进门,当天下午,她们强行进入房间后,发现哥哥早已死亡,尸体都已经开始腐烂了。哥哥到底是得了啥病?啥时候去世的,嫂子为什么把遗体留在家里,她们一概不知,姐妹3人无奈之下报了警。 张女士兄弟姊妹比较多,他有个哥哥,今年已经73岁了,生前和嫂子住在一起。 但不知为什么,嫂子李某一直一直阻止,张女士兄妹之间相互来往。 他和姐姐或者妹妹们想去看望哥哥,但都被嫂子拦在门外。 几个月前,张女士去看望哥哥,被嫂子阻止进屋。 张女士打听哥哥家的邻居们,意外得知,哥哥在半年前就已经站不起来了,平时只能卧床。 张女士更不放心了,她给哥哥打电话,听到哥哥说话有气无力,有出气没进气的。 当她再次上门看望哥哥时,嫂子李某说:“你哥挺好的,啥事儿没有。” 或者说:“我不在家,你别来”等各种推脱,各种理由,就是不让她见到哥哥。 由于担心哥哥身体,在11月18日上午,张女士和大姐,5妹,3人一起上门去看望哥哥。 岂料,嫂子仍然不让他们姐妹进门儿探望。 而且嫂子说话怪异,她称:“你们不要坏了我的好事儿。” 然后,嫂子还做出让人不能理解的行为。 她围着房子转了3圈后,让张女士姐妹3人下午再来。 张女士姐妹3人,无奈之下只好暂时回避,同时更加担心哥哥发生了什么事儿。 当天下午,姐妹3人迫不及待再次返回。 在哥哥家门口,她们好说歹说,嫂子总算点头让她们进入家中。 但嫂子仍拦着不让她们进入哥哥的房间。 姐妹3人已经预感到发生了什么事儿,3人强行拉开哥哥房间的门。 可进入房间后,现场的一幕,让张女士姐妹3人悲痛不已,差点晕倒。 她们发现,哥哥双眼瞪着,脸已经发黑,不知啥时候已经去世。 看上去已经去世多日,尸体都已经开始腐烂了。 3姐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吓得浑身发抖,当场报了警。 事后,张女士悲痛不已,因为嫂子多年来都不让她们探望哥哥。 家人根本不知道,73岁的哥哥到底得了什么病,为什么没去医院,什么时间去世。 所有这一切这情况,家里人一概不知。 目前,哥哥的遗体还在殡仪馆,她们一直在等警方的尸检报告。 张女士表示,因为嫂子一直不让哥哥,和她们姐妹来往。 她甚至连哥哥的一张照片,或者视频都没有。 手机上,只保存了一张30多年前家族的合影。 至于哥哥什么时候举行葬礼,她们也不知道,嫂子还是什么也不和她们商量。 她们姐妹甚至担心,嫂子不让她们参加哥哥的葬礼。 对于此事,张女士姐妹对哥哥去世,嫂子的行为异常既搞不懂,也不能理解。 11月27日和28日,记者多次拨打张女士嫂子李某的电话,但一直显示无法接通。 因为所有事情,都是听张女士的一面之词,所以事情至今还没有结论。 记者又拨打了李某女儿的电话,但接电话的是个男的。 男子称,李某女儿比较悲痛,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 男子还称,张女士哥哥近半年身体一直生病,但他那些姐妹们都没来看望过他。 当记者问及,李某为什么任由丈夫的遗体在房子里腐烂也不做处理时, 该男子称,他也不清楚,李某的女儿也是事后才得知。 张女士姐妹报警后,接警的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不知道具体情况,会在询问办案民警后再做回复。 而社区工作人员则表示,网格员肯定关心过老张家的情况,建议记者找警方了解。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张女士兄妹作为近亲属,对哥哥享有合理的探望权,嫂子李某长期阻止其探望,违背了家庭成员间相互扶助、尊重亲属权利的基本义务。 尤其在哥哥病重卧床期间,这种阻挠,可能影响其获得亲属照护,虽不直接构成法律责任,但违背婚姻家庭伦理,和法律倡导的家庭关系原则。 《刑法》第302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嫂子李某在哥哥去世后,故意将遗体留在屋内任其腐烂,未及时处理,可能涉嫌侮辱尸体罪。 遗体处理需遵循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故意拖延处理导致遗体腐烂,属于对遗体的侮辱,需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警方介入调查,需结合尸检结果和李某的主观意图认定。 亲属之间的探望,是情理也是本分:兄妹间相互探望是天经地义,嫂子长期阻拦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倡导的家庭和睦原则,可能间接影响老人晚年照护。 亲人去世后,应及时按规定处理,故意让遗体腐烂是对逝者的不尊重,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李某为什么留丈夫的尸体在家中任其腐烂不做处理,事情仍在处理中。 对此你怎么看? 冬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明辨是非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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