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南永州,一女子被欠薪20000元,5年都没要回来,女子实在忍不下去,某晚,征得老板同意后上门讨薪,和老板夫妻发生争吵,第二天老板自缢离世,家属觉得是女子讨薪刺激了老板,导致他轻生,于是把女子告上法院,索赔21万,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2万,不多,却拖了整整5年!女子姓陈,当年在老板张某的建材店做会计,每天对账、跑工地、催货款,忙得脚不沾地,可到了年底,张某却哭穷说“资金周转不开”,写下欠条承诺“年后一定给”。这一拖,就从2019年拖到了2024年,陈某跑了不下30趟,电话打了上百个,张某从“再等等”变成“别烦我”,最后干脆不接电话、躲着不见。 陈某也是有家要养的人,孩子要交学费,老人要吃药,这2万是她实打实的血汗钱,每一分都沾着熬夜对账的疲惫。2024年深秋的一个傍晚,她终于打通了张某的电话,在反复哀求下,张某勉强同意她上门协商。出门前,陈某特意揣上了那张泛黄的欠条,心里琢磨着哪怕少要一点,能拿回一部分也好,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去,竟成了“导火索”的背锅侠。 进门后,张某夫妻态度冷淡,没说两句就吵了起来。张某说自己生意亏了,欠了一屁股债,实在没钱;陈某急了,红着眼眶说“我也难,你不能一直拖着”,争执中声音难免大了些,张某的妻子还指着她骂“你逼死我们算了”。陈某气得浑身发抖,可想着还能协商,还是压下火气,最后没谈拢,只能带着失望回了家,临走前还说了句“我明天再来找你要说法”。 谁能想到,第二天一早,就传来了张某自缢的消息。陈某当场吓懵了,她怎么也不敢相信,昨晚还争吵的人,转眼就没了。更让她崩溃的是,张某的家属直接堵到她家门口,哭骂着说“是你逼死了他”,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她身上,甚至拿出了21万的索赔清单,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扬言“不给钱就没完”。 陈某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我是讨薪的受害者,上门也是老板同意的,争吵也是因欠薪而起,怎么就成了“逼死人的凶手”?走投无路的她只能求助法院,抱着“哪怕倾家荡产也要讨个公道”的决心,提交了欠条、通话记录、证人证言,证明自己的讨薪行为完全合法。 法院审理时,家属情绪激动,反复强调“如果不是她上门吵架,我老公不会走”,还拿出了邻居的证言,说当晚听到了激烈的争吵声。可陈某的律师一针见血:“讨薪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陈某上门经过张某同意,争吵也是因欠薪引发的合理维权,其行为本身没有违法性,更没有侮辱、诽谤等过激言行。” 更关键的是,法院调取了张某的银行流水和债务记录,发现他不仅欠陈某2万,还欠了其他债权人近50万,生意失败后一直被催债,精神状态早已濒临崩溃,自缢前还写下了遗书,字里行间满是对债务的绝望,压根没提陈某讨薪的事。律师直言:“张某的轻生是多重压力导致的,陈某的讨薪只是偶然因素,两者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把责任归咎于合法维权的劳动者。”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驳回张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判决书下来的那一刻,陈某再也忍不住,眼泪哗哗地掉,这不仅是2万欠薪的公道,更是对她合法维权的认可。而张某的家属,看着判决书哑口无言,或许他们也明白,把亲人的离世归咎于讨薪的受害者,本身就是无理取闹。 这事看着是人命官司,实则戳中了讨薪者的痛点:多少人被欠薪时忍气吞声,鼓起勇气维权,却还要担心“会不会惹麻烦”“会不会被倒打一耙”。陈某的遭遇不是个例,去年广东就有工人讨薪时和老板发生争执,老板突发心脏病去世,家属同样索赔,最后法院也是判决工人无责——法律从来不会让合法维权的人吃亏,更不会纵容无理索赔。 欠薪可耻,以死甩锅更不应该。张某欠薪5年有错在先,自己扛不住压力轻生,却让讨薪的受害者背锅,家属的索赔不仅不合情,更不合法。劳动者靠汗水赚钱,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天经地义,哪怕过程中有争执,只要没违法,就不该被追责。 希望这个判决能给所有被欠薪的人打气:合法维权不可耻,不用怕麻烦,更不用怕被倒打一耙,法律会站在正义的一边。也希望那些欠薪的老板能明白,拖欠工资解决不了问题,逃避责任只会害人害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