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男子在父亲去世后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结果意外得知父亲还有两名私生子女

雷雷说趣 2025-12-08 17:47:38

广东广州,男子在父亲去世后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结果意外得知父亲还有两名私生子女,所以无法办理过户。这下男子被难住了,如果拿不到另外两名子女的放弃继承承诺书,就无法办理过户。然而就在男子纠结时,那两名子女居然将父亲卡里的10万元给转走了。男子为了守住自己的财产,只得向法院起诉索要10万元遗产,以及由自己独自继承父亲的房产。(来源:醒目视频) 据悉,90多岁的顾大爷有个好儿子顾先生,还有个好儿媳。这顾先生夫妇把顾大爷照顾得很好,即便顾大爷已经90岁高龄,身体一直十分的健朗,就连小感冒都很少有。 2023年的夏季,顾大爷突然感到自己大限将至,于是将顾先生找来随他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准备把名下房子过户给顾先生。 然而还没动房产过户手续办完,顾大爷就突然离世了。这导致顾先生后续想要继续办理过户,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顾先生并非唯一继承人。 顾先生顿时懵了,自己不是唯一继承人?难道父亲还有私生子女不成?当时顾先生的确有这样的怀疑,所以他回家后询问了一些亲戚,没想到从亲戚口中竟得知自己的确有同父异母的兄姐。 不过,这不是顾大爷婚内出轨了,而是顾大爷当年和一女子恋爱并生下了一子一女,但二人并未领结婚证。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顾大爷结婚又生下了顾先生。 这下可难办了,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那两名子女的放弃继承房产承诺,自己是无法办理过户了。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顾先生发现顾大爷的银行卡中的10万元不见了,后经打听才知道是被顾大爷的那两名私生子女给转走了,看来顾大爷是知道这对私生子女的,且双方有经济上的往来。 不过,顾先生认为那对兄姐居然不顾念自己这个弟弟,偷偷把钱转走,也不再选择心软了,他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那对兄姐归还10万元,并且要求独自继承顾大爷的房产。 如果顾大爷去世前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嘱,那包括顾先生在内的3名女子,其实均享有继承顾大爷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但是顾大爷一直都由顾先生照顾着,他的两位兄姐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就算要分配遗产,顾先生也应当占据大头。 不过,顾先生是幸运的。顾大爷在办理房产过户期间,在中华遗嘱库中立下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把房产给顾先生。 目前法律上的遗嘱种类包含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5类。 其中,自书遗嘱不需要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他遗嘱都需要2名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非继承人、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法院经过调查,顾大爷立下的遗嘱合法有效,但只约定了将名下房子给顾先生,并没有交代那10万元存款一事。 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顾先生继承,被转走的10万元,按照法定继承,由顾先生等3名子女平均分配。

0 阅读:86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