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提倡女孩子爬冰救人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个发生在宁夏的事情,最近很值得关注。4岁男童掉入冰窟,13岁女孩主动要求说我轻可以爬过去,结果爬冰救人落水,救人成功,事后默默离开。怕父母担心,回家向父亲谎称“衣服被洒水车淋湿”,学校回应:将在升国旗时表彰,为她申报见义勇为。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的心头一震,你感觉是对这个事情我不认可,不提倡,不支持。 我作为一个女孩子的父亲,我对这样事情的很担心,甚至有一种不适的感觉。这是因为: 一是那4岁小男孩落水了,应该由监护人负责营救,不应该让一个13岁的小女孩去营救。她也是个孩子,冰与水中下一步发生情况谁也不可预料。虽然是这个小女孩主动要求在薄冰上去救孩子,但现场理智的大人应该知道危险的存在。 二是她是个女孩子,不应该承担在冰冷中救人的任务,这对她的未来很不确定。她将来要结婚生孩子,冰冷的水会不会对她造成危害也不知道不确定。让她在救人以后躺着冰冷的水,穿着冰冷的衣服回家,本身就是现场大人没有做好的事情,进一步缺少了温情。 三是尤其不能在全社会和学校中提倡这种做法。记得当年有个叫赖宁的小朋友,由于救山火牺牲了。很多人都以为那是不值得的,并不是小朋友应该去做的事情。从那个事情以后,很多地方制止了这样的宣传。我希望学校在宣传和给她见义勇为奖的同时,一定要讲见义勇为,要量力而行,不能什么时候都冲上去,个人的安全还是第一位的。 全社会以及学校乃至家庭,千万不要提倡小朋友见义勇为,见义勇为是成年人的事情,是大人的事情,一定要在这一方面做好宣传,不要过分表扬这样的事情,毕竟小朋友自身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