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无效, 必须支持公开! 北京某知名法学院 提了个立法建议,说是为了国家好! 项立刚就问了一句: 经费来源能不能公开? 看看有没有外国机构掺和? 结果那位王院长 一句“没必要公开”, 直接把公众的知情权挡在门外, 这操作真让人看不懂。 立法是给全国人立规矩, 花的钱、来的路凭啥藏着掖着? 难道真应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老话? 现在连高校都有规定, 境外基金资助得提前报备、 公开背景,美国更是把高校外国资金 报告门槛降到5万美元,咱们关乎国计民生的立法研究,反而要搞“暗箱操作”? 项立刚提“代理人法案”搞监管, 人家立马跳脚,越反对越让人怀疑 心里有鬼。 公开从来不是跟谁作对, 而是给权力上把锁。 科研经费透明化早有成熟框架, 既不影响正常交流, 还能守住主权底线。 立法的根基得是干净的, 经费来源见光才能让法条服众。 你觉得这种涉及全民利益的研究, 该不该强制公开经费明细?来评论区 聊聊你的看法!

用户17xxx72
教育锄奸,刻不容缓
西北狼 回复 12-11 15:13
教育锄奸,刻不容缓。
不如归去
据说国家本来就有这方面的规定,从此院长所属行业来看,个人倾向于它知法犯法。
茶韵
受外国援助还不愿公开,就是没问题也有问题了。
大气磅礴
做贼心虚
用户11xxx32 回复 12-11 14:26
👍👍
水中龙
拿国外资助不能公开???要严格审查这些人的立场!
随轻风不去 回复 12-11 12:05
举报,50万能到手吗?
用户10xxx31
此地无银三百两!
用户12xxx94
接受国外资金必须如实申报国安机关,否则以间谍罪论处。
村夫
只要他说的对、说的对人民有好处,网红又为什么不行?难道网红就一定反现制、反人类?你是不是也太极端了?
33得9 回复 12-11 12:16
你以为境外资金是做慈善白给你用的?你怎么这么幼稚啊
海虾扯淡 回复 12-26 10:47
你这“只要”二字太要命了,谁来认定他说的对?谁来判定认为他对的人有资格做出裁决?这才刚刚有人询问他的理论研究占用的资源是哪里的,他就三缄其口含糊不清,你如何就着急用“只要他说的对”盖棺定论了?
鉴山沮水
中国的精英们最不习惯、不愿意的就是公开,所以国家一直在提倡政务、公务、校务、厂务、村务……等等的公开
回忆里的那个人
他们不是要国际接轨吗?老美,俄罗斯都有相关法律。
用户10xxx77
做个网红就把自己当公众了,手伸得太长了吧?
老钱 回复 12-11 07:28
你立场有问题,建议查查。项不是公众,但是代表了公众的声音。
特里卡尔 回复 12-11 06:50
公众嘴替不行吗?
李刚
教育锄奸,刻不容缓
海子
项总是好样的!
福星
国家应该公开拿外部资金的ngo和个人,明确标注为“外国代理人”
墨雨狼烟
高校:让我把吃进去的吐出来,没门
crulum
所以,好多法要再仔细捋一捋
我的快乐就是想你
一些汉奸间谍卖国的都与境外的势力有勾结,国家应该高度关注
一样的月光
他越说不能公开就越要公开,大众有知情权[不开心]
比熊贝贝
当然应该公开!
龙哥
你以为境外资金是做慈善白给你用的?你怎么这么幼稚啊
随轻风不去
行走的50万啊!
★天行者★
应对此人立即立案调查
语与
要求立法,所有间谍,特务,被策反,渗透须公开自我身份。
慢点
学术除胶,刻不容缓
用户15xxx07
坚决抵制这个卖国行为。
行者
汉奸卖国贼杀一儆百
杨昊天
支持立法,让两面人现形。
用户66xxx45
“文化圈”里汉奸多
信阳山水
非常正确,高校有外国代理人
三无农民
是应该公开,现在一个村小组每年的收支都要以墙报形式向村民公开,何况是一个大学?
用户10xxx43
项就一网络流氓,到处煽动对立
海阔天空
这个不用说,反对公开的绝对有问题。肯定和贪有关系
用户10xxx91
花在学生妹上了[哭着笑]
123tyu
查校长,查教师(授),查教材。
地主家的小花猫
中国应该把高校使用外国资金报告情况的门槛交为人民币2000元
yzg00196200
一块砖说不公开就不公开?
星云
直接接它们老底子,高[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我心依然
拿着国家和人民给予的地位和权利,去换钱出卖中国人民!诛他九族都是应该的!
用户10xxx26
还是应该立法,用法来治这些学法的人。
大为
说得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