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太早太积极,也会被开除? 一女员工坚持天没亮就到办公室工作,连续上班早到19次,没想出事了。法院:屡劝不改,解雇合理! 这是真实发生在西班牙的一件趣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在我们这边可是妥妥的劳动模范呀! 这名女子在西班牙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今年才22岁,年轻气盛的她,对工作很有热情。 从2023年开始,她多次在早上6:45~7:00分就到了公司上班,但是公司给她安排的到岗时间点是在7:30分。 面对女子这般积极,主管却感到了不安,他说女子这是在扰乱团队协作,挑战公司的管理底线,多次提醒她,不要早到,不要早到,却收效甚微。 站在这家公司的角度来看,女子的早到,不仅没有实际贡献,反而这样的行为是不把领导放在眼里,漠视领导的决定,在连续警告之后,还是依旧我行我素,连续19次提前到公司。 有句话这么说的,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于是就将其解雇了。 突然被解雇,女子肯定心里不服呢,我早到公司早工作,早为公司创造贡献,怎么反而被开除了呢? 于是,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也很认真调查了实际情况,之后就给出了判决结果:认为公司的解雇合理! 法院给出了这两点理由: 第一,女子经常人还没到公司,就提前在网上打卡上班了。 第二,她未经许可,售卖了公司旧的车用电池, 法院认为:第一点,违反了出勤制度,第二点,是不忠诚的表现。 说实话的,第1点我是不太认可的,就算没到公司就提前打卡了,7点之前到公司,7:30她才上班,那也是提前到公司了呀,怎么说也是提前了半小时。 或许在西班牙那里,连续早到,会被认为:不在上班时间,却占用了公司的资源!这不能接受,一定要解雇。 大家对这一制度,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