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P了?北京,一男子和女子在航班上相识,俩人确立恋爱关系,男子转给女子165万用

王哥说世情 2025-12-11 10:18:21

白P了?北京,一男子和女子在航班上相识,俩人确立恋爱关系,男子转给女子165万用于购房,房屋总价155.5万,写在女子名下,男子又支付中介费契税等8万,为女子买包1.7万元,金手镯2.1万,对戒1万,又在房子里买了家具,万万没有想到,3个月后,俩人分手,男子要女子返还213万,女子拒绝: 你家暴 、跟踪,打我父母,无权索回财产!男子告上法院,结果令人意外。 2023年4月30日,韩某外出乘坐飞机,飞机之上,他认识了女子张某。 张某年轻美丽,一举一动都令韩某心动不已,他和张某攀谈了起来,互相之间加上了联系方式。 随后俩人频繁的见面,互相之间更加的了解,时间一晃到了5月中旬,俩人随着感情的升温,彼此确立了恋爱关系。 韩某对张某真心实意,一心就想和她早点举办婚礼,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他主动提出,想要在廊坊买一套婚房,供俩人婚后居住。 为了让张某高兴,韩某曾多次向张某表示,一旦他们买了房子,房子就写成张某的名字。 韩某说到做到,陆续给张某转账165万元,转账是通过银行转账,韩某在转账中做了明确的备注: 韩某1与张某1廊坊婚房购房款。 随后俩人开始看房,经过一番筛选,俩人终于找到一套满意的房子,俩人立刻买下,房屋登记成了张某的名字。 房子总价是155.5万元,可是后续又要交契税,中介费,以及违约金8万多元。 韩某为表诚意,立刻将80000多元支付完毕,之后他又在房子里面添置了桌椅板凳,沙发等要用的家具。 张某心里高兴,没想到韩某出手这样的大气,之后趁热打铁,俩人又去逛街,张某看上了一款名牌包包,价格17000元,韩某眼都不眨,直接就给她买下。 之后,韩某又给张某买了金手镯一个,花了21000多元,又买了一对婚戒,婚戒价格10000元。 平时生活的开销,韩某全是在V信里给张某转账,他每次转账时都会叫张某老婆。 韩某曾在微信里说过: 老婆那双鞋多少钱?需要买什么自己买…… 张某就用这些V 信转账,用于二人的日常开销。 不知不觉,韩某在微信里给张某转账了172000元,张某全用来消费日常的需要。 这一通下来,可是花了韩某不少的钱,张某原本以为,俩人就要走向结婚的殿堂。 谁知在这期间,张某渐渐发现了问题,她发现张某脾气不好,俩人时常发生争吵。 刚开始的时候,韩某还只是发个脾气,到了后面,直接对张某开始动手。 张某还发现,韩某会跟踪自己,自己只要出门,好几次发现韩某在后面偷偷跟Z。 张某忍无可忍,感到自己失去了自由,俩人之间开始频繁的争吵。 张某的父母前来探望女儿,女儿要结婚,父母自然是喜气洋洋。 可谁知道,女儿和韩某时常的吵架,之后二人矛盾升级,小吵变成了大吵。 之后韩某开始对张某动手,张某一个小小的女子,怎么也抵抗不了韩某的家B。 张某父母护住女儿,谁知韩某对两位老人也动起了手。 张某和韩某大闹一场,俩人最终决定分手,从头至尾,俩人仅仅来往了100多天左右,彻底闹翻,反目成仇。 韩某不甘心分手,毕竟他花了那么多钱,他要求张某,分手可以,必须还给他全部的财物。 韩某一算,各种的转款买房买包买首饰,一共花了他213万多元,他要求张某全部给他返还! 张某不愿意了,她不能白白和韩某来往这么长的时间,她认为房屋是韩某主动赠与她的。 韩某给她的V信转账,全部用于了他们的日常开销。 至于买的包包首饰等物,都是他们恋爱期间韩某对她的恋 爱 馈赠,事出自愿,过后无悔! 更何况在两人交往期间,韩某还对她家B,跟踪,甚至殴 打了张某的父母。 就是因为韩某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才导致了俩人最终分手。 因此张某认为,自己也有付出,韩某没有权利要求返回财物。 韩某看她拒绝,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他列出清单,要求张某返还213万元,。 这其中包括,他给张某转账165万购房款,V信上又给张某转账17.2万元。 韩某还给张某彩礼10万,其它还有俩人的共同消费,购买礼品家具等等费用。 《民法典》第158条规定: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房子虽然登记在张某名下,但实际出资方为韩某,并且韩某在转账165万购房款时,备注“婚房购房款”。 结合其多次表示买房为婚后居住的意愿,该购房款、超出房款的10万元及价值4万余元的奢侈品、家具,均属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但是,双方如今分手,并未登记结婚,因赠与所附条件并未成就,赠与行为随之失效。 但是房屋如今的价值只有110万元,结合税费成本等其他费用,张某应该归还韩某136.7万元。 韩某在V信转账17.2万元时,多次以老婆相称,且用于双方日常消费。 此类赠是表达爱意,一旦交付即完成权利转移,不得随意撤销。 因此法院判决,17.2万不予返还。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0 阅读:0
王哥说世情

王哥说世情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