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4岁的已婚男子去健身房锻炼,认识了24岁的前台女子,没多久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期间,男子一共给女子花了35万多,之后两人的关系被妻子发现了,妻子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46万。法院判了! 女子是健身房的前台,四川达州人,年轻漂亮,看着就有青春活力,男子一眼就动了心思,开始慢慢接触女子。 女子知道男子有妻子,有家庭,可男子舍得花钱献殷勤,女子架不住这种“大方”的追求,没过多久,两人就偷偷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为了方便约会,男子还特意在外面给女子租了一套精装公寓,但他怕被妻子发现,每晚不管多晚都回自己家过夜,从不在出租屋留宿。 之后的13个月里,男子为了维持这段关系,花了不少钱。两人聊天记录里,女子一口一个“老公”喊着,男子也乐呵呵地应着,被甜言蜜语哄得心花怒放。 除了包揽女子的房租,男子还频繁给她转账,包包、手镯、鞋子说买就给她买,从不犹豫,一共给她花了356271元。 就这么偷偷摸摸过了一年多,2025年初,男子的妻子核对家庭银行流水时,发现了好多笔大额不明支出,顺着转账记录一查,很快发现了丈夫和女子的关系。 妻子没和丈夫吵架,反而很冷静,默默把所有的证据都收集好,2025年3月,直接把丈夫和女子一起告上了法院,说丈夫花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要求女子返还467913元。 开庭时,男子也同意了妻子的说法,承认自己擅自花夫妻共同财产养情人。而女子既没有出庭,也没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 2025年7月29日,一审判决,要求女子把356241元还给妻子,还要支付这笔钱的相应利息。 女子陪着男子混了13个月,不仅没捞到半点好处,最后还得自己掏腰包付诉讼费,竹篮打水一场空,纯属自找苦吃。 而男子呢,好好的家也散了,花出去的35万也全打了水漂,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