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案里最热议的不是四年刑期,而是受害者全程戴口罩的争议——有人说她心虚,可这事的核心从来不是口罩,是法律不能只罚一头。投毒者用剧毒鸡脖毒杀9条狗,判四年一点不冤,毕竟这毒药对人也致命,危害公共安全。 遛狗不栓绳,不戴口套,这属于违法在先,怎么还有理了?请问法官大人,这样的狗主应不应该得到处罚?处没处罚? 评论区,骂的最凶的就是不公平!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你说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不是雪亮的? 请求政府严判遛狗不给狗戴嘴套狗主,遛狗最危险的就是不给狗戴嘴套,是故意纵狗行凶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他人安全 要彻底清除西方白左思潮的影响!狗命不能与人命划等号!所谓文明养狗根本不存在!人口密集区不能养狗! 法律为什么这么柔情,应该明确遛狗不栓绳着,最低拘留多少天?不应该是最多拘留多少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