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二次开庭】家门口遇害案凶手称自己属正当防卫12月

紫檀论今 2025-12-16 15:50:43

【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二次开庭】家门口遇害案凶手称自己属正当防卫12月16日,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二次开庭审理。该案第一次庭审于11月20日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由于被告人梁某某在开庭11个小时后当庭解除了自己的辩护律师,法庭宣布休庭。庭审期间,梁某某称其属于正当防卫。 16日上午,开庭前,受害人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抱着女儿遇害前的照片前往法院。王女士告诉澎湃,她从律师处得知,案发前梁某某曾两次敲她家的门,案发后穿着带血衣物跑回家。她们认为凶手就是针对她女儿王某雅,属故意杀人行为。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第一次庭审从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持续至当天晚上8时许,梁某某突然要求解除自己的辩护律师,法庭宣布休庭。 事后,王女士的律师告诉澎湃,在他看来这并非对方采取的辩护策略,的确是被告人与其辩护人发生了严重分歧。 第一次开庭期间,关于被告人梁某某是否患有精神病,应该承担多少刑事责任成为法庭争论的焦点。但旁听人士称,梁某某在法庭上称受害人骂她,让她站到了被告席上。她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并要求辩护人以正当防卫为其辩护。 梁某某在法庭上承认自己不认识被害人,并表示自己也不愿意杀人。据参加庭审的旁听人士称,“她(梁某某)辩称是正当防卫,随身带刀则是因为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被告人梁某某的父母表示,梁某某长期存在精神问题困扰,拒绝就医,拒绝承认其有病,随身带刀是为了“防身”。 第一次开庭期间,案发小区保安黄某乾出庭作证,确认梁某某上门滋扰住户的事情并非第一次,之前也去骚扰过其他住户,保安上门处理过。据旁听人士介绍,梁某某在庭上多次破坏法庭秩序,称自己没有精神病,也没有因杀了人而羞愧或自责的表现。 受害人王某雅的母亲也不认可“梁某某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当天发生的事情只负部分刑事责任”的观点。王女士称,据她了解,事发前,梁某某没有任何与精神疾病有关的就诊和用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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