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银行输了!”大连孙女士攥着法院判决书的手还在抖,127万全款买的房子,住了近十年,差点被银行当成抵押品拍卖,如今终于守住了。 十个月前,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像块冰砸进她家: 这套从毛坯装成孩子喜欢的浅蓝色、给老人铺了防滑地板的房,早被开发商偷偷抵押给了银行。 “我真金白银买的家,怎么就成了别人的抵押物?” 李女士拿着泛黄的收据跑遍住建局、律所,孩子的高考复习资料被攥得卷了边,老人的降压药都忘了续。 所有人都捏着把汗: 抵押在先、房子没过户,这家人难道要被清退? 直到判决书里“居住权优先于抵押权”这行字,给了她底气。 法院最终判定: 李女士一家已实际居住十年,属于合法占有,驳回银行的拍卖请求,连16230元案件受理费都由银行承担。 “法官说‘老百姓的居住权,比抵押权更该被保护’”, 李女士给孩子做了顿红烧肉,这是十个月来家里第一顿热乎的团圆饭。 邻居说,看见她把判决书贴在冰箱上,“像贴着护身符”。 这不是“幸运”,是法律给普通人的兜底。 当资本游戏想吞掉一个家庭的烟火气时,“居住权优先”就是最硬的铠甲。 我们总怕“买房踩坑”,可这场判决告诉我们。 你的家,不是可以被随意处置的抵押物。法院拍卖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