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民国教育部因为经费短缺,竟然将内阁大库中珍藏的清朝历代档案(约8000麻袋),当作“废纸”卖给了造纸厂(同懋增纸店),售价仅4000银元。 罗振玉等人发现这些档案后将其买下,虽然客观上抢救了档案,但他们随后将其中珍贵的部分据为己有、甚至高价卖给日本人(如卖给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后续派去整理档案的“留学生”和官员,也都趁机将珍贵的纸张、绢片塞进自己口袋里偷走。 这一历史事件史称“八千麻袋事件”。该事件是近代中国档案史上最严重的流失事件之一,不仅涉及文物的草率变卖,还包含后续整理过程中的个人私分与流失。 以下是详细事实核实: 1. 教育部低价变卖档案 背景与售价:1921至1922年间,北洋政府教育部因经费极度匮乏,将存放于午门、端门等处的清代内阁大库档案(约8000麻袋,重约15万斤)以4000银元的价格卖给了北京西单牌楼的“同懋增纸店”。 用途:纸店购得这批档案是为了将其浸泡做浆,作为制造“还魂纸”(再生纸)的原料。 2. 罗振玉的“抢救”与转卖 抢救过程:1922年2月,学者罗振玉在北京琉璃厂发现有人出售珍贵的清代公文(如洪承畴揭帖等),追踪发现其源头来自同懋增纸店。随后他以1.2万银元(约3倍的价格)从纸店赎回了这批尚未被销毁的档案。 据为己有与售日争议:罗振玉将档案运往天津和安阳后,确实从中选出精品据为己有,甚至在1927年左右将其中部分珍贵档案(约40余箱)卖给了日本人松崎鹤雄(由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出资),导致珍贵史料流失海外。此事在当时引发了学术界(如鲁迅、蔡元培等)的强烈谴责。 3. 整理过程中的“雅贿”与偷窃 顺手牵羊:在后续的档案整理过程中(如在历史博物馆及后续转移阶段),参与整理的一些官员和“名士”确实存在私自藏匿、偷盗珍贵纸张或绢片的行为。鲁迅曾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讽刺道:“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 档案现状 经过多次周折,这批档案的剩余部分后来分别被北京大学国学门、中央研究院史语所等机构接收,目前主要馆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以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台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