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河南夏邑,男子伐树时,不慎被树木砸伤,被送去医院。医院说情况危急,必须立刻做手术。因家属不在现场,村主任就在麻醉协议书和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谁知医院诊疗出错,导致男子偏瘫,赔偿男子126939.1元。之后,男子又把村主任告上法庭,说他未经过伤者和家属同意签字,导致偏瘫后果。索赔10万,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法院这样判了! “救人反倒要被索赔,这要是判输了,以后谁还敢做好事?”河南夏邑县一起特殊的诉讼案,曾在网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案件的核心,是一位村主任在紧急时刻为村民签字救人,事后却被这位村民告上法庭,索要10万元赔偿。 这起看似简单的纠纷,背后牵扯的不仅是法律责任的划分,更戳中了大众对“善意是否该被善待”的集体关切。 一切的起点,是2017年春天那场突如其来的意外。 当时,夏邑县村民郭某正和几位同乡在村口的林地忙活,他们计划把几棵老果树伐掉,重新规划种植。 谁也没料到,其中一棵已经倾斜的老树,在砍伐过程中突然失去支撑,重重砸向正在下方清理枝条的郭某。 沉闷的撞击声后,郭某当场倒地,疼得蜷缩成一团,意识也开始模糊。 同行的同乡们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扔下手里的油锯和斧头,围上前查看情况。 见郭某伤势严重,几人不敢耽搁,把他送到了县医院。 医生完成检查后,告诉他们郭某内脏可能受损,还伴有骨折,必须马上手术。 手术同意书被递到面前,可现场没人能签,有人试着给郭某的家人打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同行的几位同乡,都没读过多少书,连字都认不全,更别说签字担责了。 就在众人着急的时候,有人猛然想起了村主任杜某民,一通急促的电话打过去,杜某民听到消息后立刻就往医院跑。 看着抢救室里奄奄一息的郭某,又看看门外手足无措的同乡,杜某民心里很清楚,此刻没有犹豫的余地。 杜某民接过笔,没有多问,在签字栏里工整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手术很快启动,经过几个小时的紧张抢救,郭某的生命总算保住了。 但由于伤势过重,术后他的恢复并不理想,没过多久就被转往医疗条件更好的商丘市某医院继续治疗。 即便如此,经过漫长的治疗,郭某还是没能恢复如初,最终留下了偏瘫的后遗症,生活无法完全自理。 治疗结束后,郭某的家人提出了医疗索赔,相关部门鉴定夏邑县医院在对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过错,之后夏邑县医院也赔偿了12万余元。 事情发展到这里,责任清晰,赔偿到位,所有人都以为这场意外带来的风波就此平息。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郭某竟然又起诉了当初签字救人的杜某民,要求他赔偿10万元。 在诉状里,郭某一方声称,杜某民没有经过他本人和家属的同意,就擅自签署手术文书,正是这个签字行为,让医院“有了借口”实施手术,最终导致他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伤情进一步恶化。 这一诉求曝光后,立刻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有网友直言,当初那种危急情况,杜主任签字是为了抢时间救人,要是没人签字,郭某可能连接受后续治疗的机会都没有,现在反过来告救命恩人,实在是恩将仇报。 还有网友理性分析,医院已经因为诊疗过错承担了赔偿责任,这说明郭某的偏瘫是医院的问题,跟杜主任的签字行为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把责任转嫁到好心人身上的做法,实在说不通。 大家普遍担心,要是这种逻辑能得到支持,以后再遇到有人需要紧急救助的情况,恐怕没人敢再轻易伸手。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因果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 法官认为,杜某民的签字行为主观上完全是出于善意,不存在任何侵权的故意。 同时,法院明确指出,郭某的偏瘫结果是由夏邑县医院的诊疗过错导致的,这一点已有权威鉴定结论佐证,且医院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杜某民的签字行为与这一损害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郭某要求杜某民赔偿10万元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结果公布后,不少关注此事的人都松了口气。 它不仅清晰地划分了责任边界,更重要的是为社会善意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场判决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紧急时刻的善意救助不该被追责,好心人的心不该被伤害。 只有这样,才能鼓励更多人在他人遇到危难时勇敢站出来,让善意在社会中不断传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