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中午回去吃饭,两个去云南过冬的女子竟然拿着袋子去地里偷凤梨,被抓住后

梅姐说法 2025-12-22 16:51:33

云南,一男子中午回去吃饭,两个去云南过冬的女子竟然拿着袋子去地里偷凤梨,被抓住后,两女子还狡辩称:我们以为是野生的! 据河南百姓315报道,该男子包了很大一块地种凤梨,当天中午,男子和地里的工人都回去吃饭了,地里当时没人。 这几天,地里的凤梨相继成熟,地里活多,男子匆匆扒了几口饭就返回地里,谁知远远看见两个陌生女子在凤梨地里。 男子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赶紧跑过去查看情况,果然,这两名女子一人拎着一个无纺布袋子,正在偷他的凤梨。 男子赶到的时候,两人的袋子已经装满了,粗略一看,两袋子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几二十个。 男子质问二人为什么偷他的凤梨,谁知女子竟然狡辩说,她们以为是野生的。 男子气坏了,对他们种植户来说,几个凤梨并不值什么,如果想吃,找他要几个就是了,但是不能做了偷盗的事,却找理由狡辩。 很快,男子和两名女子的争执引来了更多人。 大家都很气愤,有工人说,他们割了一半,到了吃饭时间回去吃饭了,谁知这两个人竟然趁他们吃饭过来偷,偷了还不承认,还说以为别人收完剩下的是不要的。 两女子偷来的凤梨倒在地上,每一个果子看起来个头都很大,长得也非常漂亮,怎么也不像别人不要的次果。 男子拿出手机拍摄固定证据,一边拍一边说:过来过冬的,在这里偷凤梨,趁着我们中午回家吃饭,就在这里偷。 拍到其中一名女子时,女子还很不耐烦地说:拍我干哈呀!一边说一边扭头走到一边去了。 男子将视频发出来后,有人说,在北方,地里种的东西,只要想吃随便摘,谁都不会说什么,几个凤梨值多少钱?用得着说得这么难听吗? 也有人说,吃可以,但是拿着袋子摘这么多性质就不一样了,那个女子被拍后赶紧扭身走开,说明她自己知道她的行为是不对的,明知不对还干,这不就是偷吗?没什么可狡辩的。 那么,这两女子在男子承包的凤梨地里偷摘凤梨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两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被盗凤梨的价值是否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两人偷摘了两袋子凤梨,大约有十几个,且个头大、品相好。若经评估,这些凤梨的价值达到当地盗窃罪的追诉标准,则两女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若未达到,则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 另外,如果两女子近期有过3次以上类似行为,那么,不管她们偷的凤梨价值多少,均属于多次盗窃,同样构成盗窃罪。 被抓住后,两女子狡辩称以为凤梨是野生的或别人不要的,这种辩解在法律上是否能成立呢? 在法律认定中,判断是否构成盗窃行为,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两女子在男子承包的地里,拿着袋子大量采摘凤梨,从常理推断,她们应当知道这些凤梨是他人种植的财物,而不是野生或被遗弃的。二人的狡辩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难以被法律所认可。 她们的行为体现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即便提出这样的辩解,也不影响对其盗窃行为的定性。 最后,小偷小摸要不得!外出旅游,个人就不仅仅是个人了,而是代表了当地所有人,这种占便宜的行为,不仅给家人摸黑,更给故乡招黑!

0 阅读:4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