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男子和朋友出去旅游,为了出行方便租了一辆新能源轿车,每天租金为30元。租赁期间男子始终小心驾驶,可到期归还时,验车员却告诉男子,右保险杠有明显的划痕,要求男子赔偿1000元。男子感觉不可思议,不过还是赔偿了对方600块钱。事后男子无意中发现停车点对面有监控,在查看监控后,男子果断报了警。(来源:法治在路上)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王某和好朋友孙某相约来到云南大理旅游。为了在旅游期间出行方便一些,王某和孙某商量通过线上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新能源轿车。 双方约定每天的租金为30元,如果车辆发生刮蹭等情况,王某作为过错方应该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日常出行的时候,无论是王某还是孙某,都小心翼翼的驾驶,生怕把车给碰了。 每次使用完车之后,王某也会把车停在停车位上。 在租了两天之后王某联系租车平台归还车辆,随时验车员对车辆进行验收时发现车辆的右保险杠有一处明显的划痕。 而且这个划痕是新划痕,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王某需要赔偿给对方1000元。 王某和孙某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自己开车的时候都非常的小心,怎么还会有划痕呢? 可是面对这么一出新的划痕,两个人却又找不出来证据,只能自认倒霉。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王某赔偿给对方600块钱。 可事后王某越想越觉得奇怪,如果在开车过程当中刮擦了王某不可能不知道,那么问题只能出在停车期间。 他围着停车的地方转了几圈后,却意外发现在停车位的对面竟然有一个监控。 由于王某个人无权调取监控,无奈之下王某只能选择报警。在民警的协调之下,王某终于查看到了监控,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当晚 23时许,一名戴着口罩帽子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男子出现在监控画面里。 这名男子先是确认了车牌号之后便从兜里掏出了什么东西,对着车辆的右保险杠便开始刮了起来,做完这些之后男子逃离现场。 随后民警展开调查,事情的真相也很快水落石出,原来划车的那名男子正是租车行的一名员工,他们为了骗取赔偿,故意自导自演了这一场戏。 真想出来之后租车行,立即联系到了王某,愿意退还600元的赔偿金,不过作为条件,王某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渠道再追究他们的责任。 遭到王某的拒绝之后,租车行又表示,刮车的虽然是租车行的员工,不过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租车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途径,从王某身上获得600元的赔偿金,虽然数额并不多,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 最后那名员工被行政拘留12天并罚款800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