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司的财务因一个疏忽,误将70万转给了重庆一家公司,双方之前有过合作,男子本以为自己联系对方后,对方就能把钱返还给他,可对方说去查一下,就没了下文,拖了一个星期也没解决。男子坐不住,直接从河南,跑了1000公里,赶到重庆,可他没有对方公司的地址,只有电话,试着联系对方,对方却说:我在外地有事,我又没跑,也没失联,如果是民事问题,你去起诉就行,不要到处败坏我的名声。结局让男子郁闷不已。 姚先生说自己是从事铝锭贸易生意的,2025年12月上旬,公司原本要给另一家合作公司转一笔70万的款项,却因为财务的疏忽,把这70万转给了重庆一家公司。 1年多前,他们跟重庆这家公司有过业务来往,转账里面有这家公司的记录。 姚先生第一时间与重庆那家公司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原本想着自己把情况说明后,对方应该会将款项返还给他的。 一开始对方还算客气,说让财务去查一下,尽快解决。 姚先生听后,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想着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应该问题不大,自己在家耐心等着就是了。 可对方拖了将近一个星期都没给答复,打电话过去,也是有时接,有时不接。 姚先生再也坐不住了,跑了1000多公里,风尘仆仆的赶到了重庆,想当面跟对方沟通,尽快把事情给解决了。 可到了重庆,他才犯了难,自己只有对方的电话,根本就没有对方公司的地址,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也不肯把地址告诉给姚先生。 姚先生很无奈,自己千里迢迢赶来,却连对方公司的门都找不到。 思来想去,他找来了调解记者,想通过媒体的帮助,联系上对方。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那家公司的地址,可赶到那边后,却发现对方还未搬进去。 之后他们只能继续尝试着跟负责人联系,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却说:“有你啥事,有司法问题,有刑事问题他走刑事,有民事问题他走民事,不要到处败坏我的名声。” 记者只能解释,说姚先生有一笔70万的转账,不小心转到了对方公司的账户上。 可对方却说自己在外地,有事要忙,等他把账目查完,把账搞清楚了再说。 姚先生在一旁小声提醒:“公户转的钱都是秒到账的,核对这个事需要那么久吗?一两分钟就搞定了。” 对方似乎有些生气:“我又没跑,也没失联,如果是民事问题,你马上起诉。” 记者见状,急忙劝和,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能不能尽快把事情查一下,既然大家之前都是合作伙伴,如果真有什么问题,大家见面坐下来聊。 可对方却说自己不确定,等他回来再说。 姚先生虽然不远千里,从河南赶到了重庆,可因为重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说他在外地,一切都得等他回来再说,姚先生还是没能顺利把这70万要回去。 有人说如果真想查账,也就几分钟的事情,可能对方有别的想法。 70万也不是小数目,人家肯定着急,如果真收到了,应该尽快的给对方返还。 也有朋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说自己误将60多万转给了一个大哥,大哥得知情况后,立马就把钱还给了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以不当得利主张返还就行了。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姚先生公司的财务,因疏忽把这70万误转给了重庆这家公司,双方之间没有业务往来,对方取得这70万,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属于不当得利。 姚先生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70万元。 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姚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 在诉讼过程中,姚先生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与对方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确实收到了误转的款项,并且没有合法依据占有这笔钱。 在生活中,涉及到资金往来时,一定要谨慎操作,核对清楚,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关注@木头人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