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陕西西安,一男子在部队服役18年,结束军营生涯后,将户口迁回村里。

三事堂 2025-12-23 00:13:54

“太无耻了!”陕西西安,一男子在部队服役18年,结束军营生涯后,将户口迁回村里。恰逢村里拆迁,村里以男子不是本村户籍为由,拒绝给予男子拆迁款和安置房。男子大惑不解,自己的妻女房子土地都在这里,为什么没有他的一份,遂一怒之下将村委告上了法庭,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出现巨大反转。 十八年的光阴意味着什么?对于陕西西安的郭永军来说,那是他在部队里摸爬滚打、甚至与家人两地分居的一整个青春。 十八年啊,从青涩小伙熬到中年汉子,他把人生最宝贵的年华都献给了军营,站岗巡逻、抢险救灾,哪一次不是冲在前面?退役后,他没想着往大城市挤,一门心思就想回村,守着妻女,守着家里的那片老宅基地过日子。户口迁回村里的那一刻,他觉得心里踏实,总算是落叶归根了。可谁能想到,这份踏实没焐热乎,就被村委会的一句话浇了个透心凉。 村里拆迁的消息传来时,郭永军和所有村民一样,心里满是期待。他盘算着用拆迁款把老房子翻修一下,再给女儿攒点嫁妆,日子眼看着就要往好里走。没承想,公示的拆迁名单里,压根没有他的名字。他找上门去问,村委会的人眼皮都没抬,轻飘飘扔出一句“你不算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话像一把锤子,狠狠砸在郭永军的心上。他当场就急了,拍着桌子质问:“我出生在这,根就在这!妻女的户口、房子、土地全在村里,我退役迁回户口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说我不是本村人?” 任凭郭永军怎么争辩,村委会就是油盐不进,咬死了“户籍”这个理不放。他们认定,郭永军当兵多年,户口早前迁出,就算后来迁回,也不算“原汁原味”的本村人,没资格分拆迁款和安置房。这番话,简直是诛心。郭永军越想越憋屈,自己为国家守了十八年国门,到头来连老家的一碗水都分不到?他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村委会告上了法庭。 一审的结果,让郭永军的心跌到了谷底。法院居然支持了村委会的说法,判决他败诉。拿到判决书的那天,他坐在村口的老槐树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蒂落了一地。他想不通,自己保家卫国十八年,难道连基本的权益都保不住?难道军人的奉献,在一纸户籍面前就这么不值一提?身边的亲友都劝他算了,胳膊拧不过大腿,可郭永军偏不信这个邪。他不服,他要上诉!他就想讨个公道,为自己,也为那些和他一样,为国家奉献过的退役军人讨个说法。 二审开庭那天,郭永军挺直了腰杆站在法庭上,拿出了自己的退伍证、户口迁移证明,还有妻女的户籍资料、家里的宅基地使用证。他红着眼眶说:“我当兵十八年,没给村里添过麻烦,回来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拆迁政策写得明明白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益,我户口迁回村里,就是村里的人,凭什么把我排除在外?” 这番话,掷地有声。二审法院的法官仔细核查了所有证据,最终给出的判决,直接来了个惊天反转——撤销一审判决,责令村委会在规定期限内,足额向郭永军支付拆迁补偿款,并按照同等标准分配安置房!这个结果,让郭永军当场红了眼眶,积压了许久的委屈,终于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其实,这起案件的核心,从来都不是简单的“户籍之争”,而是对退役军人权益的尊重与否。郭永军为国家服役十八年,这是实打实的奉献。退役后户口迁回原籍,他自然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村委会以“户籍”为借口拒绝分配,说白了,就是在钻空子,更是对退役军人的漠视。 想想看,多少军人背井离乡,把青春和热血洒在军营。他们保家卫国,守护的是千家万户的安宁,可退役后,却可能面临这样那样的权益纠纷。这不仅寒了军人的心,更寒了所有支持国防事业的人的心。二审的判决,不仅是给了郭永军一个公道,更是给了所有退役军人一颗定心丸——国家不会忘记你们的奉献,法律会为你们撑腰! 那些打着各种幌子,侵占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终究是站不住脚的。军人的荣誉不容亵渎,军人的权益不容侵犯。这起反转案,就是最好的证明。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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