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行为”这四个字,现在简直成了各路机构的神级防弹衣。 只要一出事,无论是几十亿的存款不翼而飞,还是国宝级的文物被人调包,官方通报里的定调出奇的一致: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这逻辑硬是要得,听得人脑瓜子嗡嗡的。 咱们先说银行。老百姓把钱存进去,冲的是那块金字招牌,冲的是那个把守森严的大厅,不是冲着那个叫张三李四的柜员。 结果呢? 储户穿着拖鞋去存钱,手续是合规的,印章是鲜红的,系统是联网的。好家伙,等到取钱的时候告诉你,那个经理“私自”把钱转走了。 一句“私自”,就把机构的责任撇得干干净净。合着那个经理是隐身进的柜台?转账授权的时候,那层层叠叠的复核机制难道都在集体梦游? 再看博物院。那是什么地方?那是文明的保险箱。 院长居然能把手伸进保险箱里,把大家的传家宝给“私自处理”了。这不仅仅是监守自盗的问题,这是把安防体系按在地上摩擦。 既然院长一个人就能搞定文物的进出、鉴定、变现全流程,那还要那一堆监控、门禁、盘点制度干什么?这种权力的真空地带,大得能跑马。 还有那个红十字会处理捐款,神秘人私自出口被扣车辆,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个不是打着公家的旗号,谋着私人的暴利? 说白了,这种“私自”之所以泛滥,根本原因就在于违规的成本太低,而甩锅的成本几乎为零。 只要把涉事的人一抓,单位发个声明表示“震惊、谴责、配合调查”,这事儿在舆论上就算翻篇了。至于那个巨大的监管黑洞,那个允许“私自”操作的制度漏洞,往往是补丁打得慢吞吞,甚至根本没人去补。 如果是真正的严密监管,一只苍蝇飞进去都得登记公母,怎么可能让人轻轻松松就把几亿资产、国家文物像搬自家白菜一样搬走? 当“监管”变成了事后诸葛亮,当“制度”变成了挂在墙上的吉祥物。 那所谓的公信力,其实早就被这一个个“私自”给掏空了。 如果什么都能用“个人行为”来解释,那我们还要这些机构干什么?既然管不住人,又守不住财,那这中间商赚差价的本事,倒是练得炉火纯青。 别总拿人性贪婪说事儿,在完备的制度面前,人性本该没有裸奔的机会。 现在的问题是,不仅裸奔了,还总是能全身而退地把锅甩给那个具体的“人”,而那个本该负责的庞大系统,却总是能毫发无伤地继续运转。 这就很有意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