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妈起诉:儿子用我手机打赏主播6万6!法院一查聊天记录:嗯?怎么在聊上...
婚姻胡蓉
2025-12-30 18:01:27
妈妈起诉:儿子用我手机打赏主播6万6!法院一查聊天记录:嗯?怎么在聊上班?
朋友们,看到一个案子,简直是现实版的“坑娃不成反被坑”。一位妈妈起诉某平台,说自家15岁的儿子“擅自”打赏了主播6万6,要求全额退款。
结果,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大人一调查,剧情直接反转!发现账号的聊天记录里,全是“上班好累”、“今天培训”这种打工人专属话题。这哪是初中生的日常啊?
最后法院判决:证据不足,驳回请求,钱不退!
今天咱们就从律师视角,聊聊这类“甩锅式维权”为啥行不通,以及如果真的遇到熊孩子打赏,家长该怎么正确操作。
⚖️ 法院为啥不信?证据链“太假”是硬伤
打官司,讲的是证据,不是谁声音大谁有理。这类案件中,家长想赢,必须完成一个核心举证:“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孩子独立所为”。
这位曹女士的诉请被驳回,关键就在于证据链出现了无法解释的“成人化漏洞”:
行为与身份矛盾:一个15岁初中生的网络社交核心,通常是游戏、动漫、校园话题。而案涉账号频繁出现“上班、下班、培训”等成年职场语境,这与原告声称的“未成年人操作”存在根本矛盾。
打赏模式存疑:打赏对象集中于男性主播,虽然不能直接定性,但结合聊天内容,更容易让人推断是成年女性的兴趣和消费行为。
监护责任缺失:法院在审理时会审查,家长是否尽到了合理的保管义务。6.6万元不是小数目,多次大额支付,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如何被孩子获取并长期使用?家长为何未能及时发现?这些都削弱了“不知情”的主张。
简单说,法院的推理是:如果真是孩子偷玩,留下的应该是“游戏攻略”和“明星八卦”,而不是“职场抱怨”。 证据指向了成年人自己消费后悔,想借“未成年”名义退款。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法律不是用来为成年人的“后悔”买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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