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不清了!河南平顶山,男子41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子给母亲和妹妹住,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几十年,现在反倒成了妹妹的房子,自己把房子租出去收房租都没有还他的意思。可妹妹却表示这是她当初时购买的。双方各执一词 2025年河南平顶山老城区,租客李女士正收拾行李。 前一天,一位姓张的大爷找上门,说自己才是房子的主人。 要求她三天内搬走,否则就断水断电。 可李女士的房租,一直交给房东张某丽。 更让她费解的是,这对自称兄妹的人,为这套房吵得面红耳赤。 甚至扬言要动手,最后闹到了社区居委会。 这套六十多平米的单元房,看似普通,却藏着四十一年的纠葛。 它曾是人人避之不及的“凶宅”,如今成了兄妹反目的导火索。 社区调解室里,张先生和张某丽相对而坐。 中间隔着一张桌子,却像隔着无法逾越的鸿沟。 张先生手里攥着一沓泛黄的工资条,语气激动。 “1983年,我刚参加工作没几年。” “为了买这套房,我掏空积蓄还借了债,一共花了1400元。” 他说当年房子因为出过事,价格比周边低一半。 没人敢买,他是顶着压力接手的。 买下后没住一天,就让给母亲和未成年的妹妹住。 自己则挤在单位宿舍,一住就是几十年。 “我让她们住是情分,不是把房子送出去。” 张先生说退休后想收回房子,才发现妹妹早已把房子租了出去。 租金全进了她自己口袋,还拒不承认房子是哥哥的。 面对哥哥的指责,张某丽当场哭了起来。 她从包里掏出厚厚的一沓单据,摔在桌子上。 “你胡说!钱是我打工攒的,只是借你的名字买的。” 张某丽说,1983年她虽然年纪小,但已经开始打零工。 1400元是她省吃俭用攒了好几年的血汗钱。 当年因为没有城市户口,不能直接买房。 才找哥哥帮忙,把购房收据写了他的名字。 “这四十多年,房子都是我在住、在修。” 她指着单据说,从九十年代的门窗更换,到近几年的水电改造。 所有费用都是她出的,母亲的养老送终也全靠她。 “你管过一天吗?现在凭什么来要房子?” 调解人员翻看双方提交的材料,发现关键证据都有缺失。 张先生说的购房收据,早已随着母亲去世遗失。 没有原件,也没有复印件,当年的出借人大多已经过世。 张某丽主张的“借名买房”,也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所谓的打工收入,没有银行流水或用工证明佐证。 更棘手的是,这套房子至今没有办理正式房产证。 唯一的土地使用证,还是1983年原房主的名字。 社区工作人员找来了几位老邻居了解情况。 邻居王阿姨住在这里四十多年,见证了张家的变迁。 她说这房子确实一直是张某丽在住,平时有什么事都是她出面。 但当年谁出的钱买房,她表示不清楚。 “那时候大家日子都紧,1400元可不是小数目。” “张某丽当年还是个小姑娘,不像能拿出这么多钱的样子。” 另一位邻居则表示,早年听张某丽说过房子是她的。 但没详细说过买房的经过。 邻里的说法,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调解人员尝试劝说双方各退一步。 要么张某丽把房子归还哥哥,补偿这些年的修缮费用。 要么双方共同拥有产权,租金平分。 但两种方案都被拒绝。 张先生态度坚决,认为房子本来就是自己的,没有让步的道理。 张某丽则表示,死也不会把房子交出去。 调解陷入僵局,双方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咨询了专业律师,了解到此类纠纷审理难度较大。 年代久远导致证据灭失,是这类案件最核心的问题。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房屋实际使用情况。 以及对房屋的投入等因素,结合公平原则作出判决。 但没有直接证据,任何一方都不能保证百分百胜诉。 目前,张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租客李女士最终选择退租,另找住处。 她说不想卷入别人的家庭纠纷,也怕后续麻烦不断。 如今的张先生,依旧住在单位分配的老旧宿舍。 宿舍只有二十多平米,冬天没有集中供暖。 他每天都会整理当年的工资条和工作证明。 期盼能通过这些间接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 闲暇时,他常常一个人坐在窗边发呆。 兄妹俩彻底断绝了来往。 逢年过节,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互相走动。 曾经的手足之情,在一套老房子的利益纠葛中,彻底消散。 周边街坊谈起这件事,都觉得惋惜。 他们说,房子没了可以再买,亲情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这场持续四十一年的产权纠纷,也给很多家庭敲响了警钟。 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往来,一定要保留好书面证据。 不要因为一时的信任,留下无尽的隐患。 否则,再好的亲情,也可能在时间和利益的冲刷下,分崩离析。 信源:小莉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