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元旦开始,“校园欺凌”立了法。以后在学校里欺负同学,就不是老师批评

良彩博古 2026-01-01 20:25:34

从2026年元旦开始,“校园欺凌”立了法。 以后在学校里欺负同学,就不是老师批评、写个检查那么简单了,可能要吃官司、受法律处罚。而且,如果学校知道了欺负人的事却藏着掖着、不处理不上报,学校自己也要被追究责任,负责人可能跟着倒霉。 江西新余的小仪一家,至今记得两年前那个深夜接到学校电话的瞬间。14岁的小仪因为没按室友要求买零食,被带到宿舍楼顶层殴打,还被浇了混有尿液的液体,最后躲在教室课桌下直到凌晨才被发现。那时的处理结果,只是施暴者家长道歉、学校口头批评,可小仪留下的创伤性应激障碍,花了两年时间都没完全平复。放在以前,太多类似的欺凌事件都这样“大事化小”,施暴者觉得“孩子间的玩笑”没代价,受害者却要背着阴影长大。新法规的落地,终于让这种“不了了之”的局面有了根本性改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写得明明白白,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的校园欺凌,不再是“内部矛盾”,而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14到16周岁的孩子要是一年内两次违法,或者一次欺凌情节恶劣,就算没到刑责年龄,也可能被行政拘留或接受矫治教育。这可不是吓唬人,广西苍梧县一所中学的9名欺凌者,已经被依法送进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校长和副校长也因处置不力被停职检查,这就是最直接的案例。 以前总有些家长觉得“孩子小不懂事”,放任甚至默许孩子的欺凌行为,还有些施暴者拿着“未成年人”当免罚牌,肆无忌惮。现在法律划清了红线,年满14岁就不再是“免责护身符”。湖南那个曾被15名同学围堵在厕所殴打,最后持刀反击被判正当防卫的小蒋,要是放在现在,那些施暴者绝不会只付出“批评教育”的代价。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不仅要面临罚款、拘留,监护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留下的违法记录会伴随成长,影响升学和就业。 学校的责任更是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以前有些老师遇到欺凌事件,怕影响学校声誉选择“私了”,有些校长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拖延处置。现在法律明确规定,学校明知发生严重欺凌却不报告、不处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都会被依法处分。教育部早就要求各校成立欺凌治理委员会,公布防治电话和邮箱,隐蔽场所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这些要求现在有了法律兜底,再也不能打折扣。去年某中学就因为隐瞒学生欺凌事件,被教育部门责令整改,校长被撤销职务,相关班主任也被调离岗位,这样的问责力度,让学校再也不敢敷衍。 当然,法律不是万能的。校园欺凌的根源,往往藏在家庭教育的缺失、同学关系的失衡里。有些欺凌者是因为缺乏父母关爱,用欺负别人寻找存在感;有些受害者因为性格内向,受了委屈不敢说,才让欺凌愈演愈烈。新法规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戒,更在于警示和预防。它让每个孩子都明白,欺负别人要付出代价,被欺负了不用忍;让学校不敢缺位,让家长不敢忽视。 真正的校园安全,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更需要日常的柔性教育。每班每学期至少两次的反欺凌主题班会,老师对学生心理状态的及时关注,家长对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引导,这些都是法律之外不可或缺的防线。立法只是第一步,把“零容忍”的态度落实到每一次课间巡查、每一次矛盾调解、每一次家庭教育中,才能真正让校园成为安全的港湾。 校园是孩子们成长的净土,不该有恃强凌弱的阴影,更不该有沉默纵容的角落。新法规的实施,是给所有孩子的一份安全承诺,也是对校园治理的一次全面规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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