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元旦开始,“校园欺凌”立了法。以后在学校里欺负同学,就不是老师批评、写个检查那么简单了,可能要吃官司、受法律处罚。而且,如果学校知道了欺负人的事却藏着掖着、不处理不上报,学校自己也要被追究责任,负责人可能跟着倒霉。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里面明确把校园欺凌拉进了法律制裁的范畴。 这意味着校园欺凌不再是“内部问题”,而是上升到了违法层面,公安、司法机关都能直接介入。 以前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次的新规相当于给这两部法律装上了“牙齿”,以前模糊的处罚标准现在全明确了。 以前处理校园欺凌,最大的痛点就是“孩子太小没法管”,14岁以下基本只能批评教育,14到16岁也很少有实质性处罚。 现在不一样了,新规明确14岁以上的学生要是实施欺凌,情节恶劣的比如多次殴打、辱骂恐吓导致受害者心理创伤,或者造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就能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就算因为年纪小不执行拘留,这个处罚记录也会跟着档案走,以后升学、考公都会受影响。 要是欺凌行为更严重,造成被害人轻伤及以上,那就不是治安处罚那么简单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真要去吃官司留案底。 更狠的是针对学校的规定,这次直接给学校和负责人戴上了“紧箍咒”。 以前很多学校遇到严重欺凌,第一反应是捂盖子,怕影响声誉和考核,要么私下压下去,要么轻描淡写处理。 现在新规明确,学校要是明知发生严重欺凌却瞒报、漏报或者拖延处理,教育行政部门会先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撤职都有可能。 这可不是吓唬人,教育部早就明确过,学校在校园欺凌治理中负主体责任,这次立法就是把这种责任变成了法律义务。 而且学校再也不能自己随便认定“是不是欺凌”了,严重的欺凌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调查主导权直接移交公安,学校只能配合,想靠一句“关系好”蒙混过关根本行不通。 可能有人会问,这法律真能管用吗?毕竟校园欺凌很多时候很隐蔽,老师也未必能及时发现。 这里要明确一点,这次立法不只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倒逼整个治理体系升级。 以前校园欺凌治理靠学校单打独斗,现在形成了“学校预警、公安调查、司法处罚、社会帮扶”的全链条机制。 学校为了不担责,肯定会主动建立排查机制,设置匿名举报渠道,培训老师识别欺凌苗头,从被动补救变成主动预防。 而且法律明确了精神损害也算欺凌后果,就算没打出外伤,只要有证据证明造成了心理创伤,照样能认定欺凌,这就堵住了以前“没伤就不算事”的漏洞。 根据《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的数据,全国中小学生中约15.2%曾遭受过霸凌,有了法律的刚性约束,这个数字大概率会明显下降。 当然法律落地也需要一个过程,比如“情节恶劣”的具体认定标准还需要细化,专业的矫治资源也得跟上。 但不管怎么说,2026年的这次立法都是校园治理的一个里程碑,它把“反欺凌”从道德呼吁变成了法律要求。 以后再有人敢在学校里当“小霸王”,等待他们的就不只是老师的批评,再有人敢捂着盖子不处理,等待他们的也不只是通报批评。 每个孩子都该在安全的校园里成长,这部法律就是给所有孩子的一份新年礼物,更是给校园欺凌的一份“终结通知书”。


用户17xxx33
说那么多没用的干嘛,一月份判几个,比你100篇文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