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女子经亲戚介绍认识了一名军官,婚后,丈夫经常以执行特殊任务为由失联,

梅姐说法 2026-01-03 11:52:49

河北石家庄,女子经亲戚介绍认识了一名军官,婚后,丈夫经常以执行特殊任务为由失联,后来甚至一走6年毫无音讯。女子起诉离婚,这才发现丈夫的身份是伪造的,实际上查无此人。更让女子没想到是,一年后她接到一通监狱的电话,称他的丈夫因诈骗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 据热度新闻、央广网等报道,2014年,庞女士经亲戚介绍认识了一个叫贾斌的男子。 据介绍人讲,贾斌可了不得,他是一名上校军官,庞女士嫁给他,就成了一名光荣的军嫂,以后有了孩子,她和孩子都有优待。 庞女士和贾斌相处融洽,没多久就顺理成章结婚了。 刚度过蜜月期,贾斌就对庞女士说,他要报效祖国去了,执行任务期间,不方便和庞女士联系,但是,任务执行完,只要有空,他一定会联系庞女士,回来看他。 就这样,贾斌经常以执行特殊任务为由,好多天不和庞女士联系一次。 庞女士以为这是正常的,从来没有多想。 没多久,庞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但贾斌仍然时不时就会消失一段时间。 后来,贾斌消失的频率越来越高,消失的时间越来越长。 庞女士一个人拉扯着孩子,那个名义上的丈夫就像失踪了一样,一连6年再也没有出现过。 6年后,庞女士终于决定起诉贾斌离婚,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核对贾斌的身份信息时,竟然查无此人!也就是说,贾斌的身份是伪造的。 庞女士懵了,贾斌的身份是伪造的,那她这么多年来算怎么回事? 2021年11月,庞女士突然接到了一通来自某监狱的电话,六七年来,她终于再一次得到了贾斌的消息。 原来,贾斌因涉嫌诈骗罪和故意杀 人罪被判处了死缓。 庞女士没想到,自己的丈夫是假的,孩子竟然还有了一个杀 人 犯的爸爸! 也正是因这通电话,庞女士才得知,贾斌通过伪造军官身份欺骗了多人。 庞女士的经历让人同情,但是问题来了,庞女士想离婚,贾斌的身份信息又是伪造的,庞女士和他的婚姻关系该怎么办? 实际上,对于这种情况,《民法典》早就有规定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贾斌和庞女士的婚姻,虽然和上述无效情形并不相符,但贾斌通过伪造身份与庞女士登记结婚,这一行为本来就严重违反了婚姻登记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规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登记行为应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愿,且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的基础上。 贾斌虚构身份的行为,使得婚姻登记缺乏真实有效的基础信息。 《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贾斌伪造身份登记结婚,本质上是对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严重破坏,他和庞女士的婚姻自始无效,两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核实了贾斌的真实身份后,经检方监督协调,民政部门撤销了庞女士和贾斌的结婚登记。 庞女士说,她没想到,她的孩子竟然会有一个杀人犯父亲。 贾斌犯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庞女士的孩子长大后,如果想要考公,是否会受到贾斌犯罪记录的影响? 一般而言,孩子考公时会涉及到政审环节。 政审主要是考察考生本人的政治历史,以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庞女士的孩子生父是贾斌,贾斌因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这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直系亲属有严重犯罪记录,肯定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精神,公务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关系背景。 但是,政审是为了审核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否受到不良影响,是否会影响其未来在公职岗位上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庞女士的孩子一直随庞女士一起生活,和贾斌根本没有见过,双方也无联系,贾斌的身份还是伪造的。 以后,如果庞女士的孩子真想考公,多少会受影响,但并不绝对,会结合每个岗位的具体要求,以及政审的综合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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