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想扶,也不是不敢扶,而是“付不起”,是真的怕了。 昨天看了一个视频,一个女人骑电动车摔倒在路中间,受伤很严重,十多分钟的时间,没有人上前扶,女人也没能够爬起来,直到后来不知道是谁打了报警电话,她才被救走了。 视频里的画面让人心里发堵。女人蜷缩在马路中间的双黄线上,电动车压在腿上,疼得身子不停发抖,额头上渗着冷汗。过往的车辆放慢速度绕开,路边站着十几个围观的路人,有人掏出手机拍照,有人远远地指指点点,却没人敢迈出脚步。有个小伙子犹豫着往前挪了两步,被身边的同伴一把拉住:“别多事,万一被讹上,你这辈子都甩不掉。” 小伙子被拉住后,脚步顿住,回头看了一眼女人痛苦的模样,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退回到人群里。他的同伴说得没错,这些年类似的新闻太多了,好心扶老人反被讹诈,不仅要赔钱,还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打官司,最后就算洗清冤屈,心里的疙瘩也解不开。围观的人里,有提着菜篮的大妈,有背着书包的学生,还有刚下班的上班族,他们的脸上写满了纠结,有人甚至拿出手机搜索“扶摔倒的人被讹怎么办”,屏幕的光映在脸上,满是无奈。 女人的呼救声越来越微弱,她想推开压在腿上的电动车,可稍一用力,就疼得倒抽冷气。路边的红绿灯交替闪烁,每一次绿灯亮起,过往的车辆都小心翼翼地绕开她,没有人愿意停下。有个骑着三轮车的大爷路过,停在路边看了几分钟,嘴里嘟囔着“造孽啊”,却还是摇着头骑车走了。他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家里还有生病的老伴要照顾,实在赌不起被讹诈的风险。 很多人说,现在的人越来越冷漠了,可谁又能理解这种冷漠背后的恐惧?2023年,河南就有一位男子扶摔倒的老人,结果被老人家属指控为肇事者,最后通过监控才证明清白。2024年,广东一名中学生扶起晕倒的路人,却被要求承担医疗费用,好在学校和警方介入,才还了学生公道。这些案例就像一根根刺,扎在人们心里,让大家在伸出援手前,不得不先掂量掂量后果。 其实,我国的法律早就为好心人设下了“保护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好人条款”,目的就是为了打消救助者的顾虑,鼓励大家见义勇为。不仅如此,《刑法》也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法律条文,为善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可为什么大家还是不敢扶?因为法律保障是事后的,而被讹诈的风险是即时的。一旦被讹,就算最后能洗清冤屈,也要面对无休止的扯皮和舆论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很多人缺乏急救知识,担心自己的盲目救助会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比如这个摔倒的女人,电动车压在腿上,可能存在骨折的情况,如果贸然扶起,很可能会加重伤情。 视频里,最终有人选择了报警,这其实是一种理智的做法。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及时拨打120和110,让专业的人来处理,既可以帮助伤者,又能避免自己陷入麻烦。围观的路人里,也有人默默联系了交警,提供了现场的视频和位置信息。这些行为,虽然不是直接的帮扶,却也是一种善意的传递。 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冒着风险去扶人,因为每个人的承受能力不同。但我们可以做的,是让“好人条款”真正深入人心,让大家知道,善意不会被辜负。相关部门也可以加强宣传,普及急救知识和法律常识,让更多人知道,面对摔倒的人,除了扶与不扶,还有很多种帮助的方式。 这个视频之所以让人心里发堵,是因为它戳中了社会的痛点。我们都渴望一个充满善意的社会,却又在现实面前不得不小心翼翼。但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案例,就否定所有的善意。总有一些人,愿意在风险面前伸出援手,他们的行为,就像一束光,照亮了冷漠的角落。 法律的保障、社会的理解、个人的理智,这三者结合起来,才能让更多人敢于伸出援手。我们不需要每个人都成为英雄,但我们可以成为那个及时报警的人,那个帮忙联系家属的人,那个在旁边守护伤者的人。这些看似微小的举动,同样能传递温暖,同样能拯救生命。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