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女儿名,父亲重病拒搬竟被诉!珠海这起官司,真的把人性冷暖撕得明明白白! 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6岁女儿名下,离婚后父亲重病卧病在床,就住在这套房子里。多年后女儿为留学变现,不顾父亲无房无自理能力,直接把父亲和照顾他的姑姑告上法庭。哪怕女儿手握房产证,法院也驳回了她的诉求。法律讲产权归属,更讲公序良俗和权利义务对等,女儿白得房产却要把病重父亲逼到流落街头,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房产证能证明房子归谁,却测不出人心的温度。赡养父母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每个人都逃不掉的必修课。 你觉得遇到这种情况,子女和父母之间该怎么妥善处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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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可以收回50%房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