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老公拿回来 1000 元现金,跟我说 “你后天要带孩子回娘家半个月,就拿 500 给你妈买菜钱,过两天再回一趟我妈那吃顿饭,拿 300 给我妈”。我一听就不乐意了。 今天中午的阳光斜斜切进客厅,落在茶几上那沓现金上。 老公刚从外面回来,外套还没脱,就从内袋掏出一沓钱,百元钞边缘卷着,沾着点超市购物袋的褶皱,放在玻璃茶几上时发出“啪嗒”一声轻响。 “你后天带孩子回娘家待半个月,”他边数钱边说,头也没抬,“拿500给你妈买菜,过两天再回趟我妈那吃顿饭,拿300给我妈。” 我盯着那沓被分成三叠的钱——500,300,还有200孤零零躺在旁边,手指无意识抠着沙发垫的流苏。 心里一下就堵了。 不是心疼钱,是那数字像根小刺,扎得人不舒服——回娘家是住半个月,我妈要每天给孩子做辅食、买菜、接送大宝上幼儿园;回婆家是周末吃顿饭,顶多两小时,连碗都不用我们洗。 难道半个月的操持,真就只比一顿饭的功夫多值200? 他数完钱抬头,看我没动,把500和300分别往我这边推了推:“收着啊,后天走的时候直接给妈就行。” 我没接,反而问他:“你算过没?回娘家15天,每天买菜钱平均33;回婆家一顿饭,300块买的菜够吃两顿了吧?” 他愣了下,挠挠头:“没想那么细,就是觉得……去你家待那么久,给500不多;去我妈那吃顿饭,拿300也不算少。” 原来他的“公平”,是按“回谁家”分的,不是按“谁更辛苦”算的。 后来我没再硬争,只是把那200推回给他:“这200你留着买烟吧,500给我妈,去婆家我从冰箱带箱牛奶过去——我妈那半个月,孩子辅食要新鲜的鱼虾肉,多给100让她买着方便。” 他盯着我,忽然笑了,把200又推回来:“行,听你的,再加100给你妈,就当给孩子买草莓的钱。” 其实夫妻间哪有那么多对错? 不过是他习惯了“差不多就行”,我在意的是“有没有被看见”——看见我妈带孩子的辛苦,看见我夹在中间的为难。 下次再遇到这种事,别急着说“不乐意”,先说说心里的秤:“你看,这样分是不是有点……”或许比冷着脸好得多。 现在那沓钱还在茶几上,阳光已经移到了沙发角,500那张的金线在光里闪了闪,像刚才没说出口的委屈,被他那句“听你的”轻轻抚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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