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有你就有,没有也有。2026年1月3日,美国司法部长邦迪宣布马杜罗夫妇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被起诉,所控四项罪名均为美国联邦重罪。 1. 毒品恐怖主义阴谋罪。依据美国《联邦刑法典》与《反毒品滥用法案》,指共谋以毒品交易所得资助恐怖活动,或为贩毒目的实施/资助暴力恐怖行为,常与“贩毒集团头目”制裁挂钩 。美方核心指控是马杜罗涉嫌利用国家机器将贩毒收益用于反美或维持统治,属联邦重罪,量刑极重,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2. 可卡因走私阴谋罪。对应21 U.S.C. § 846等条款,指两人及以上共谋非法进口、运输、分销可卡因,只要有“协议+意图+明显行为”即可定罪,不要求实际完成走私 。美方称马杜罗涉嫌主导跨国可卡因走私网络,目标直指美国市场,此类阴谋罪通常与走私既遂罪并罚,涉案量大时刑期可达数十年。 3. 持有机枪及破坏性装置罪。源于18 U.S.C. § 922等,指非法持有、转让、运输机枪、爆炸物、火箭筒等“破坏性装置”,美国对这类武器管控极严,非授权持有即构成重罪 。美方可能指控马杜罗及其团队非法持有上述武器用于安保或对抗行动,单罪可判最高10年监禁,情节严重则刑期叠加。 4. 针对美国的持有机枪及破坏性装置阴谋罪。这是针对性更强的阴谋指控,强调“共谋持有上述武器并意图用于危害美国国家安全、政府机构或公民”的特定目标 。美方借此主张“对美利益构成直接威胁”以扩大管辖权,罪名一旦成立,结合反美意图的加重情节,刑期可能大幅提升,最高可至终身监禁。 个人观点:整体来看,这四项罪名均为“阴谋罪”,无需实际完成犯罪,只要证明“协议+意图+明显行为”即可定罪,且美国试图通过“针对美国”的指控主张域外管辖权,本质是借司法手段否定马杜罗的合法身份与国家主权。犹如说你有你就有,没有也必须有。 委内瑞拉北海岸距美国佛罗里达州最南端,约1600英里(2575公里);两国首都直线距离:加拉加斯 ↔ 华盛顿,约2300英里(370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