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过渡期结束五类化妆品今年起禁产禁售

新浪财经 2026-01-05 00:26:35

顾客在商场内选购化妆品资料图片

1月4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提示,从今年开始,原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五类化妆品将不得继续生产、进口或销售,这标志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设立的五年过渡期正式结束。此举旨在依据新的监管分类,对相关产品实施更科学、严格的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源于2021年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特殊化妆品的界定进行了重新划分。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共9类。新条例则将特殊化妆品范围调整为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产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产品,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产品不再作为特殊化妆品管理。

对上述五类产品,监管采取了分类调整的管理方式:

对于产品安全风险不高、控制手段相对成熟的产品,如宣称防断发的原育发产品、通过紧致肌肤塑造胸型的原美乳产品等,已调整至普通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

对于主要通过参与人体生理活动发挥功效、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如刺激头发生长的生发产品、影响脂肪代谢的健美美乳产品等,今后将逐步纳入药品实施严格监管,与国际管理趋势接轨。

关于过渡期内的具体安排,相关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到期后,注册人可申请注销,国家药监局不再受理变更、补发或延续申请。批件到期后,产品在过渡期内仍可生产、进口、销售,但过渡期满后必须停止。

对于过渡期满后仍有生产、进口、销售需求的企业,可根据产品调整后的分类,选择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或申请药品注册,在获得相应资质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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