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行为中的群众,应该视为土匪,面对土匪,任何人都有自卫反击的权利。法律保障的是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而不是违法犯罪的土匪,违法犯罪者是没有权利安全保障的,把土匪当成群众,是平庸之恶。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他的权利安全保障,都是用遵纪守法换取来的。一个不遵纪守法的人,还妄想着安全保障,可能吗? 自古以来,每朝每代都有土匪的存在,没有理由,今天就没有土匪。在我看来国外的0元购属于土匪行为,国内的群众哄抢行为,也属于土匪行为!这和有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关系。犯罪就是犯罪,违法就是违法。违法犯罪的依据就是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任何给受害者造成损失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纪的。把土匪当成群众,是法治的倒退。是平庸之恶。 土匪就是土匪,和他有没有武装没有一毛钱关系,而是和他的行为有关!自古以来我们都知道土匪分两种,第1种抢劫抢人杀人,第2种抢劫,任何哄抢的行为,都是土匪行为,与时俱进,并不意味土匪就会消失,群众性违法犯罪,不管有没有组织者,他都是属于土匪,任何美化洗白土匪身份的行为,都是法治的倒退和政治上的自我欺骗。 不管是古代也好,现代也好,国家也好,群众也好,相互都是交换的,你要想政府法律保障你的生命安全和权利,那么你必须遵纪守法,你才会得到保护,你不遵纪守法,你还妄想着政府,法律对你进行保护,可能吗?如果生命权利保障,不管是非,善恶都给予保障,那么它就是一种平庸之恶,等同于惩善惩恶,最终化为虚无。圣母之仁是公平稳定最大的敌人。当好人坏人看到,不管你是否遵纪守法权力福利都是一样的,谁还会去遵纪守法呢? 圣母之仁是平庸之恶,是政治癌症。一个完整的人格,有善也有恶,一个完善的法律既有不忍之心,也有妒恶之心。应该具备怒目金刚的手段和仁慈,如果一套法律,一个人只是一味的善良、不忍,他是不健康的。
违法犯罪行为中的群众,应该视为土匪,面对土匪,任何人都有自卫反击的权利。法律保障
生活情感共鸣社
2026-01-05 14: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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