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细节需要被重视,这又是一名未成年犯,在被处罚后连续犯罪,最终以结束无辜者生

案影追踪录 2026-01-06 00:20:12

有一个细节需要被重视,这又是一名未成年犯,在被处罚后连续犯罪,最终以结束无辜者生命的方式结束自己罪恶的一生。 但这却不是个案。曾经韦进木未成年时屡次伤人杀人,减刑出狱后仍犯下奸杀幼女的重罪,最终以死刑终结一生;12岁少女杀婴案未被处理,我大胆预测,这两孩子未来会走韦进木的老路,在看今天这个案件,说到底也是家庭教育彻底垮掉的恶果。这些血淋淋的案子摆在眼前,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教育失败从不是孤立事件,最要命的漏洞,就是对失职父母的监护权,压根没有刚性约束! 虽说现在法律做了调整,给屡教不改的未成年违法者加了拘留处罚,但想打破“抓了放、放了又抓”的死循环,这点东西的可短板太明显了,《民法典》虽规定可撤销监护权,但对那种“管不了、也不想管”的父母,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执行细则。结果就是,很多失职监护人还稳稳拿着监护权,孩子在没人管、没人教的环境里越滑越远,最后掉进犯罪的泥坑。 爹妈既没心思也没能力管孩子,娃很容易走上“小错不断、大错特犯”的歪路。这时候若不能果断拿掉失职者的监护权,换成专业力量管教,那些“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全是空话,既救不了堕落的孩子,更护不住无辜的受害者。 电梯里那几句轻飘飘的哼唱,是对生命的彻底漠视。而放任孩子作恶的失职监护,更是在为罪恶铺路。法律不能只盯着惩罚罪犯,更得补上监护权约束的漏洞,把“无力管教”的标准划清、程序定明。只有让不配当父母的人靠边站,让专业力量顶上去,才能打破“教育失败—重复犯罪”的魔咒,别再让无辜者为别人的失职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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