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筑工们想到外面去吃饭,可建设方却不开门,让他们必须到食堂就餐。但食堂的饭菜又贵又不好吃,建筑工们坚决不从,齐心协力摇晃着围栏,大声喊出“我们要出去吃饭”! 建筑工们原本和往常一样,傍晚刚放下手中的工具,胳膊腿还带着劳作后的酸胀,只想出门找个小馆子,吃一口合心意的热乎饭,暖暖身子也抚慰一下疲惫的身心。 他们心里盘算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或者一份简单的小炒,就能让半天的辛苦都烟消云散,却没想到,这个再平常不过的愿望,竟成了奢望。 事发当天傍晚,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工地上的白炽灯陆续亮起,将空旷的场地照得一片惨白。 饥肠辘辘的建筑工们收拾好工具,正准备像往常一样走出工地大门,却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 “不准出去,都去食堂吃!”冰冷的话语,瞬间浇灭了大家心里的期待。有人忍不住上前理论,得到的却只有更强硬的拒绝。 被阻拦在围栏内的建筑工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满是无奈和不解。 他们当中,有人家里有等着赚钱交学费的孩子,有人有卧病在床的老人,每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可食堂的饭菜哪里能让人安心? 有建筑工私下吐槽,食堂的饭菜不仅价格偏高,一份普通的盒饭就要十几块,味道更是差强人意,青菜寡淡,荤菜也没几块肉,根本无法满足他们高强度体力劳动后的饮食需求。 每天干着最累的活,流着最多的汗,却连一口舒心饭都吃不上,时间久了,大家心里的委屈越积越多,像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得人喘不过气。 这一次,积压的情绪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不知是谁率先摇晃起了封闭的围栏,“哐哐”的声响在傍晚的暮色里格外刺耳。 紧接着,越来越多的建筑工加入其中,他们齐声喊出“我们要出去吃饭”的诉求,声音里带着压抑已久的愤怒和无助。 视频中,部分建筑工还戴着头盔,衣服上清晰印着“中建一局钢结构班组”的字样。 视频画面传到网上后,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心疼:“干最累的活,连吃饭的自由都没有,太离谱了!” 派出所则回应称“没有限制人身自由”,解释是工地规定要走大门口出入,但大门较远,建筑工不愿走还想爬墙出去,才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 。 随后,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涉事建筑方中建一局,前台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将情况记录下来,并反映给了公司相关部门,会有专人后续联系记者。 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任何来自中建一局的官方回复。 一、建筑工有自由选择在哪里吃饭的权利,建设方剥夺了他们的这项权利,属于侵权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建筑工吃饭时既是劳动者也是消费者,就餐时间原则上属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可自由支配的休息时间,选在哪里吃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建设方没正当理由就逼着必须在食堂吃,既违反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规定,也侵犯了劳动法里劳动者的休息权益,妥妥的侵权行为。 二、如果对方并没有限制建筑工的自由,只是要求他们从大门口出入,那么该行为本身通常不触犯法律。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禁止锁闭、封堵。 用人单位合法用工自主权:可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指定大门口出入,属于合法安全管理。只要大门畅通、规定合理,未附加其他限制,就不违法;若借“走大门”变相剥夺就餐自由等权益,则涉嫌侵权。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来源于哈尔滨日报2026.1.5


